网站支持IPv6访问 简体

咸宁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 011337514/2020-08240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6-19 08:46:53

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秸秆禁烧采用无人机巡查服务1项组织部门询价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咸宁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BCJ-2020ZC-C006

3.采购内容:秸秆禁烧采用无人机巡查服务1项

4.采购预算:人民币25万元

5.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及设备及类似项目业绩,或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须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各1套: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 619日至2020年6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节假日除外)。

3.获取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67号劲风财智领域B座2401号。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628日上午9时整

2.递交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67号劲风财智领域B座2401号

五、公告媒介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联系方式

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人:骆女士

电  话:15872020650

代理机构: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67号劲风财智领域B座2401号

人:张琛

电  话:15971522331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

网站地图隐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