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咸宁市温氏黎首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意见的函》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37514/2020-1527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关于撤销《咸宁市温氏黎首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意见的函》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9-30 15:25:40
咸宁市贺胜温氏畜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咸宁市温氏黎首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0年5月22日获得我局环评审批,批复文号为咸环审〔2020〕24号。
根据你公司《关于撤销<咸宁市温氏黎首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申请》,将该项目由肉鸡高效养殖小区调整为高效种鸡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重新编制了《咸宁温氏黎首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
经研究,决定作出撤销《咸宁市温氏黎首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0〕24号)。
特此公告。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