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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咸宁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索引号 : 011337514/2022-25371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2021年度咸宁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综述

1 水环境质量 1

1.1 全市区域水环境质量 1

1.2 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 2

1.3 主要湖库水环境质量 4

2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8

3环境空气质量 9

3.1 咸宁市城市空气质量 9

3.2 咸宁市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 14

4 酸沉降 17

5声环境质量 19

6生态环境质量 22

附录 24



2021年,咸宁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部分环境要素稳中向好。

地表水:2021年,全市主要地表水体共设有监测断面/点位53个,断面/点位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水质要求比例为100%水环境质量状况为优2020年相比,全市主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无明显变化,持续为优。

集中式饮用水源:2021年,全市在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8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以上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2020年同比无变化。

环境空气:2021年,咸宁市城市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7%2020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6,较2020年下降4.2%

酸沉降2021年,全市降水pH值范围在5.16-7.88之间,pH年均值为6.662020年(降水pH年均值为6.24)相比,咸宁市降水酸度减弱。

声环境:2021年,咸宁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质量等级均为“较好”咸宁市城区、赤壁市、嘉鱼县和通城县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好”,通山县和崇阳县“较好”;咸宁市城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山县和通城县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等效A声级点次达标率为100%崇阳县为96.4%咸宁市城区夜间等效A声级点次达标率为92.9%县(市、区)夜间等效A声级点次达标率为87.9%

生态环境:2021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7.72,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优”。通山县、崇阳县和赤壁市生态环境质量为“优”,通城县、咸安区和嘉鱼县生态环境质量为“良”。

1 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鄂政办200010号)和《咸宁市市区水功能区划分方案》(咸政发200331号)对咸宁市地表水进行水质类别及水质达标状况评价。

1.1 全市区域水环境质量

2021年,对咸宁市12条河流、4个湖泊、10座水库进行了监测,共设置监测断面(点位)53个,其中:河流断面28个(国控断面9个、省控断面7、市控断面12),湖库点位25个(国控点位3个、省控点位8、市控点位14)。

在所监测的53个断面(点位)中:类水质1个,类水质26个,类水质251个点位未监测不纳入统计(三湖连江小湖监测点工程施工未监测-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为100%,全市区域水环境总体水质状况为优2020年相比,咸宁市区域水环境总体状况保持不变(2020年为优),-类水质类别比例上升4.2%2020年为95.8%12国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均达到相应水质类别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较2020年保持不变2020年为100%)。

1-1 2021年咸宁市地表水质类别比例图

1.2 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

1.2.1 陆水河

陆水河为长江一级支流,流经通城县、崇阳县、赤壁市和嘉鱼县,从陆溪口汇入长江。2021陆水河共布设8个监测断面(国控断面4个,省控断面2、市控断面2)。2021年陆水河各监测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见表1-1

1-1 2021年咸宁市陆水河监测断面水质综合评价表

序号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水质类别要求

2020

2021

年度变化

水质

类别

水质

类别

水质

状况

超标项目

1

隽水河大桥下

省控

良好

保持优良

2

石矶头大桥上

国控

良好

保持优良

3

石矶头大桥500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4

106大桥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5

浮溪桥

省控

良好

保持优良

6

洪下水文站

国控

保持优良

7

黄龙镇

国控

保持优良

8

陆溪口

国控

保持优良

陆水河8个断面中类水质断面3个,类水质断面5水质达到要求的断面比例为100%按照断面水质类别比例法评价陆水河总体水质为优。4国控断面均满足水质类别要求,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0年相比,陆水河水质总体无明显变化(2020年为优)。-水质类别比例和国控断面水质类别达标率均无明显变化(2020年均为100%)。

1.2.2

淦水为长江二级支流,流经咸安区,汇入斧头湖。2021,河共布设7个监测断面(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1、市控断面5)。2021年咸宁市监测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见表1-2

1-2 2021年咸宁市淦河监测断面水质综合评价表

序号

断面

名称

断面

属性

水质类别要求

2020

2021

年度变化

水质

类别

水质

类别

水质

状况

超标

项目

1

窑嘴大桥

国控

良好

保持优良

2

马桥严洲村

省控

3

一号桥

市控

保持优良

4

西河桥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5

107国道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6

横沟河入淦河处

市控

良好

7

龚家湾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淦河7个断面中类水质断面2个,类水质断面5水质达到-要求的断面比例为100%按照断面水质类别比例法评价,淦河总体水质为优。1国控断面满足水质类别要求,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0年相比,河水质总体无明显变化(2020年为优)。-水质类别比例和国控断面水质类别达标率均无明显变化(2020年均为100%)。

1.2.3其它河流

2021年,在流经咸宁市的长江、富水、隧洞河、横石河、洪港、湄港、厦铺河、高桥河、新店河汀泗河10条河流上共布设了13个监测断面,其中:富水为长江一级支流,流经通山县、阳新县;横石河、洪港、湄港、厦铺河为长江二级支流,流经通山县,汇入富水;隧洞河为长江二级支流,流经通山县、阳新县,汇入王英水库;高桥河为长江二级支流,流经咸安区、大冶市,汇入梁子湖;新店河为长江二级支流,流经赤壁市,汇入黄盖湖;汀泗河为长江二级支流,流经赤壁市、咸安区,汇入西凉湖

2021年咸宁市其它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见表1-3

1-3 2021年咸宁市其它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综合评价表

序号

河流

名称

断面

名称

断面

属性

水质类别要求

2020

2021

年度变化

水质

类别

水质

类别

水质

状况

超标

项目

1

长江

纱帽

国控

保持优良

2

西流湾

市控

3

富水

富水镇

省控

4

隧洞河

隧洞村

国控

保持优良

5

横石河

横石

省控

6

洪港

洪港

省控

7

湄港

湄港

省控

8

厦铺河

沈家段

国控

保持优良

9

高桥河

龙潭村

国控

保持优良

10

吴龙湾

市控

保持优良

11

大堰口

市控

保持优良

12

汀泗河

入湖口

市控

13

新店河

入湖口

市控

良好

13个监测断面中,类水质断面12个,类水质断面1个,-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流经咸宁市的10条河流(河段)河流水质均为优。

4国控断面均达到水质类别要求,水质类别达标率为100%

2020年相比,4个国控断面水质均保持优良,省控断面和部分市控断面2020未开展监测,2020年开展了监测的市控断面2021年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1.3 主要湖库水环境质量

2021年,对咸宁市4个湖泊、10座水库水质进行监测,设置25个监测点位(国控点位3个、省控点位8、市控点位14)。

2021年咸宁市主要湖库监测点位水质综合评价结果见表1-4

1-4 2021年咸宁市主要湖库监测点位水质综合评价表

序号

湖库

名称

点位名称

点位属性

水质类别要求

2020

2021

年度变化

水质

类别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超标项目

1

斧头湖

咸宁水域湖心

国控

(总磷按类考核)

良好

保持优良

2

西凉湖

咸安水域湖心

省控

良好

保持优良

3

赤壁水域湖心

省控

良好

保持优良

4

嘉鱼水域湖心

省控

良好

保持优良

5

黄盖湖

湖北水域湖心

国控

良好

保持优良

6

云中湖

湖心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7

陆水

水库

主坝

省控

保持优良

8

副坝

省控

保持优良

9

猪婆湖

省控

良好

保持优良

10

蒲纺

省控

保持优良

11

富水

水库

库心

国控

保持优良

12

花园大桥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13

管家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14

大坝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15

礼湖湖心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16

青山

水库

库心

省控

有所上升

17

南川

水库

库心

市控

保持优良

18

鸣水泉

水库

库心

市控

保持优良

19

四门楼

水库

库心

市控

保持优良

20

双石

水库

库心

市控

21

四斗朱

水库

水域库心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22

石门塘

水库

水域库心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23

三湖

连江

白湖

市控

良好

保持优良

24

三湖

连江

小湖

市控

25

三湖

连江

梅澥湖

市控

保持优良

25个湖库监测点位:三湖连江的小湖2021年由于工程施工未监测不纳入统计,其余湖库监测点位类水质1个(青山水库库心),类水质9个(陆水水库的主坝、副坝、蒲纺,三湖连江的梅澥湖,南川水库鸣水泉水库四门楼水库双石水库和富水水库库心),类水质14个,-类水质点位比例为100%,全市主要湖库总体水质状况为优。

3国控点位水质均达到相应的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为100%

2020年相比,2个点位(青山水库库心和三湖连江梅澥湖)水质有所上升,其它22个点位水质保持优良

14个湖库营养状态:2021年,11湖库为中营养,3个(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为轻度富营养。

咸宁市主要湖库总体水质综合评价结果见表1-5

1-5 2021年咸宁市主要湖库总体水质综合评价统计表

序号

湖库名称

水质类别要求

2020

水质类别

2021

水质类别

综合营养

状态指数

营养状态分级

1

斧头湖

54.0

轻度富营养

2

西凉湖

50.7

轻度富营养

3

黄盖湖

52.6

轻度富营养

4

陆水水库

42.4

中营养

5

青山水库

31.0

中营养

6

富水水库

38.3

中营养

7

云中湖

37.1

中营养

8

南川水库

41.3

中营养

9

鸣水泉水库

44.1

中营养

10

四门楼水库

45.9

中营养

11

双石水库

40.0

中营养

12

四斗朱水库

37.9

中营养

13

石门塘水库

34.7

中营养

14

三湖连江

39.6

中营养

14个湖库25个监测点位总体水质状况:类水质1个(青山水库库心),类水质5个(陆水水库,南川水库、鸣水泉水库、四门楼水库和双石水库类水质8个(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云中湖、三湖连江和富水水库、四斗朱水库和石门塘水库),-类水质湖库比例为100%3个国控湖库水质均达到相应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100%2020年相比,1个水库(青山水库)总体水质有所上升13个湖库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其中三个国控湖库水质类别达标率保持不变,均为100%

2021年咸宁市主要湖库水质类别比例见图1-2

1-2 2021年咸宁市主要湖库水质类别比例图

2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与公布方案》(环发2002144规定:饮用水源地为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咸宁市共有8个在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021年水质达标评价结果见表2-1

2-1 2021年咸宁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评价结果表

序号

水源地名

县(市、区)名称

年度取水量(万吨)

达标率(%

水质现状类别

超标项目/超标率

1

淦河马桥水源地

咸安区

1197.7

100

2

长江潘家湾水源地

2390.3

100

3

长江石矶头水源地

嘉鱼县

1020

100

4

青山水库水源地

崇阳县

1908

100

5

神龙坪水库水源地

通城县

1782

100

6

陆水水库水源地

赤壁市

2568

100

7

凤凰山水厂水源地

通山县

900

100

8

四斗朱水库水源地

720

100

2021年咸宁市8在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次监测均达标,2021年咸宁市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为100%

2020年相比,咸宁市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无变化(均为100%)。

3 环境空气质量

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现由4个国控空气站点和6个省控空气站点组成,对咸宁市城区和6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监测,监测因子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6项污染物。城市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监测结果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进行评价空气质量评价采用的是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的数据,2020年为“十四五”点位数据。。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统计及排序。

3.1 咸宁市城空气质量状况

3.1.1 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2021年,咸宁市城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65天,其中空气质量为137天,良205天,轻度污染20天,中度污染3天,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7%,在全省17地市州中排名第3

3-1 2021 年咸宁市城空气质量日报情况图

2020年(92.1%)相比,2021年咸宁市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5天,优良比例上升了1.6%;轻度污染减少7天,比例下降1.9%;中度污染3天,增加2天,比例上升了0.55%;;无重度污染天气。

3-2 2021年咸宁市城空气质量日报同比情况图

3.1.2 六项污染物浓度情况

2021年度咸宁市城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20年相比,咸宁市城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呈现四降(PM2.5SO2COO3)一升(PM10)一持平(NO2)趋势。2021年咸宁市城六项污染物浓度同比情况见图3-3

3-3 2021年咸宁市城六项污染物浓度同比情况图

2021年,咸宁市城区:

PM10日均值浓度范围为8-153µg/m³,日均值超标率为0.3%年均值为48µg/m³,较2020年同期(47µg/m³)上升2.1%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值二级标准限值(70µg/m³)要求。PM10年均值在全省17地(市、州)中排名第2

PM2.5日均值浓度范围为4-138µg/m³,日均值超标率为3.6%年均值为29µg/m³,较2020年同期(31µg/m³)下降6.5%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值二级标准限值(35µg/m³)要求。PM2.5年均值在全省17地(市、州)中排名第3

SO2日均值浓度范围为5-14µg/m³,日均值超标率为0年均值为7µg/m³,较2020年同期(8µg/m³)下降12.5%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值二级标准限值(60µg/m³)要求。

NO2日均值浓度范围为3-49µg/m³,日均值超标率为0年均值为17µg/m³,较2020年同期(17µg/m³)持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值二级标准限值(40µg/m³)要求。

CO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1-1.2mg/m³,日均值超标率为0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9mg/m³,较2020年同期(1.2mg/m³)下降25.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均值二级标准限值(4mg/m³)要求。

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7-186µg/m³,超标率为1.9%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40µg/m³,较2020年同期(142µg/m³)下降1.4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最大8小时二级标准限值(160µg/m³)要求。

3.1.3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情况

2021年,咸宁市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6,与去年同期相比(3.30)下降了4.2%。其中PM10空气质量分指数为0.69PM2.5空气质量分指数为0.83SO2空气质量分指数为0.12NO2空气质量分指数为0.42CO空气质量分指数为0.22O3空气质量分指数为0.882021年,咸宁市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17地(市、州)中排名第3

3-4 2021年咸宁市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图

由上图可知2021年影响咸宁市城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O3,其次是PM2.5PM10

咸宁市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月间变化趋势见图3-5


3-5 2021年咸宁市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月份趋势图

由上图可知:咸宁市城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时候是67月份,相对较差的时候是1月和12月。总体来2021年度咸宁市城区空气质量优于2020年。

3.1.4大气污染特征分析

2021年,咸宁市城空气质量出现污染天气23天。其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天数为13天,占比56.5%;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天数为3天,占比13.1%;首要污染物为O3的天数有7天,占比30.4%

3-6 2021年咸宁市城市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情况图

由上图可知PM2.5O3PM10是造成咸宁市城出现污染天气的主要污染物。

2021年咸宁市城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分布情况见下图:

3-7 2021年咸宁市城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月份分布图

通过上图可以看出,咸宁市城冬季(12-2月)出现污染天气时的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夏季(6-8月)出现污染天气时的首要污染物主要为O33-4出现污染天气时的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10


3.2 咸宁市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3.2.1 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2021年,咸宁市各县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情况见下表:

3-1 2021年咸宁市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情况一览表

城市

名称

轻度

污染

中度

污染

重度

污染

有效

天数

优良

天数

污染

天数

优良率

%

通山县

177

173

12

2

0

364

350

14

96.2

赤壁市

156

184

15

1

0

356

340

16

95.5

通城县

154

188

15

3

1

361

342

19

94.7

崇阳县

167

171

14

4

1

357

338

19

94.7

咸安区

137

198

25

4

1

365

335

30

91.8

嘉鱼县

126

190

37

3

0

356

316

40

88.8

2021年,咸宁市各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88.8%-96.2%之间,平均值为93.6%。各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见下图:

3-8 2021年咸宁市各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情况图

3.2.2 六项污染物浓度情况

2021年,咸宁市各县城市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其中CO为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O3为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及达标情况见下表:

3-2 2021年咸宁市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一览表

城市

名称

PM10

(ug/m3)

PM2.5

(ug/m3)

SO2

(ug/m3)

NO2

(ug/m3)

CO

(mg/m3)

O3

(ug/m3)

达标

情况

超标因子

/倍数

通山县

45

28

4

12

1.1

128

赤壁市

47

22

5

16

1.1

138

嘉鱼县

50

27

5

19

1.3

148

崇阳县

50

30

4

16

1.1

121

咸安区

51

32

7

16

1.0

142

通城县

52

30

4

12

1.1

128

平均

49

28

5

15

1.1

134

2021年,咸宁市城市PM10年均浓度45-52µg/m³之间,均值为49µg/m³PM2.5年均浓度在22-32µg/m³之间,均值为28µg/m³SO2年均浓度在4-7µg/m³之间,均值为5µg/m³NO2年均浓度在12-19µg/m³之间,均值为15µg/m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在1.0-1.3mg/m³之间,均值为1.1mg/m³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在121-148µg/m³之间,均值为134µg/m³

2021年,咸宁市六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21年,咸宁市六县(市、区)颗粒物(PM10PM2.5)年均浓度见下图:

3-9 2021年咸宁市各县(市、区)城市空气颗粒物浓度图

3.2.3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情况

2021年,咸宁市六个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分别为:通山县(2.89)、赤壁市(2.92)、通城县(3.05)、崇阳县(3.08)、嘉鱼县(3.28)和咸安区(3.30)。

3-10 2021年咸宁市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图

4 酸沉降

咸宁市共设有3个省控降水监测站点,分别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点)、袁铺小学(近郊点)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分局。其余各县在各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楼顶各设置一个降水监测站点。2021年各降水监测站点降水酸度现状见表4

4-1 2021年咸宁市降水监测结果统计表

点位

属性

降水

酸雨

样品数

pH最低值

pH最高值

pH均值

样品数

pH均值

酸雨检出率%

城市点

66

5.16

7.88

6.15

3

5.24

4.5

近郊点

66

5.16

7.87

6.15

5

5.29

7.6

崇阳县分局

32

5.78

7.83

7.36

0

0

通山县分局

33

6.71

7.62

7.02

0

0

通城县分局

87

6.13

6.69

6.44

0

0

赤壁市分局

72

6.39

7.47

6.83

0

0

嘉鱼县分局

65

6.30

7.11

6.60

0

0

合计

421

5.16

7.88

6.50

8

5.27

1.9

注:酸雨是指pH小于5.6的降水。

2021年,咸宁市共采集降水样本421个,采集水量8972.5毫米。咸宁市降水pH年均值为6.66pH值范围在5.16-7.88之间,其中酸雨样品8个,酸雨频率为1.9%

2020-2021年咸宁市降水酸度对比情况见图4-1



4-1 20202021年咸宁市降水酸度对比图

2020年相比,咸宁市城市点和近郊点降雨酸度有所增强,远郊点降雨酸度显著减弱,总体上有所减弱。

2020-2021年咸宁市酸雨检出频率对比情况见图4-2

4-2 20202021年咸宁市酸雨检出频率对比图

2020年相比,咸宁市城市点和近郊点酸雨频率有所增加,其余点位保持不变(均未监测到酸雨),总体上酸雨频率有所增加。

5 声环境质量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对咸宁市城区及辖区内县(市)城区环境噪声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城市声环境监测包括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5.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21年,咸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咸宁市城区112个区域环境噪声点进行昼间等效A声级监测,监测结果为:最小值为40.7dBA,最大值为63.2dBA,平均值为50.5dBA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方法,咸宁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质量等级为较好

2021年,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生态环境分局539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点位进行昼间等效A声级监测,监测结果为:赤壁市、嘉鱼县、通山县、崇阳县和通城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均值50.6-53.9dBA)之间,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方法,县(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质量等级均为较好2021年咸宁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监测结果见表5-1

5-1 2021年咸宁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监测统计结果

城市

网格总数

(个)

最小值

Leq dB(A)

最大值

Leq dB(A)

平均值

Leq dB(A)

质量

评价

咸宁市城区

112

——

——

50.5

较好

崇阳县

101

——

——

50.6

较好

嘉鱼县

101

——

——

51.1

较好

通山县

117

——

——

53.2

较好

通城县

111

——

——

53.9

较好

赤壁市

109

——

——

53.9

较好

全市

651

——

——

52.2

较好

5.2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1年,咸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咸宁市城区23条主次干道共29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点位进行昼间等效A声级监测,涉及监测路段全长98.5千米,监测结果为:最小值为58.0dBA,最大值为72.8dBA,平均值为66.5dBA。依据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方法,咸宁市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总体为

2021年,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对103条主次干道共103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点位进行昼间等效A声级监测,涉及监测路段全长247千米,监测结果为:赤壁市、嘉鱼县、通山县、崇阳县和通城县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均值63.1-68.8dBA)之间,赤壁市、嘉鱼县和通城县质量等级为,通山县和崇阳县质量等级为较好2021年咸宁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监测结果见表5-2

5-2 2021年咸宁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监测统计结果

城市

监测路段长

m

监测点

(个)

最小值

Leq dB(A)

最大值

Leq dB(A)

平均值

Leq dB(A)

质量

等级

咸宁市城区

98500

29

——

——

66.5

通城县

52600

23

——

——

63.1

赤壁市

66600

20

——

——

64.0

嘉鱼县

32300

20

——

——

66.1

通山县

29800

20

——

——

68.1

较好

崇阳县

65700

20

——

——

68.8

较好

全市

345500

132

——

——

66.1

5.3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2021年,咸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咸宁市城区7个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点位进行昼夜24小时等效A声级监测,全年共监测4次,监测结果为:咸宁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等效A声级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等效A声级点次达标率为92.9%

2021年,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生态环境分局对35个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点位进行昼夜24小时等效A声级监测,全年共监测4次,监测结果为:赤壁市、嘉鱼县、通山县和通城县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为100%、崇阳县为96.4%5县(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均值为99.3%,赤壁市和通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为100%、嘉鱼县为89.3%、通城县为85.7%、崇阳县为64.3%,五个县(市)声环境功能区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均值为87.9%:2021年咸宁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监测结果表见表5-3

5-3 2021年咸宁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等效A声级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Leq dB(A)

城市

0类区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4a类区

4b类区

达标率

Ld

Ln

Ld

Ln

Ld

Ln

Ld

Ln

Ld

Ln

Ld

Ln

Ld

Ln

咸宁

市城区

42.6

33.0

50.5

41.2

53.3

45.8

58.3

50.1

65.0

57.8

100%

92.9%

赤壁市

47.6

40.2

51.8

43.5

55.9

51.9

56.7

52.7

56.5

56.4

100%

100%

通山县

49.6

42.4

50.6

43.7

52.0

47.2

53.7

47.7

100%

100%

嘉鱼县

49.7

42.1

51.3

44.0

51.4

45.1

58.3

52.0

100%

89.3%

通城县

50.8

42.8

54.6

45.9

57.6

50.5

61.9

54.5

100%

85.7%

崇阳县

51.9

48.0

53.3

49.2

51.4

45.1

55.4

51.5

96.4%

64.3%

标准

限值

50.0

40.0

55.0

45.0

60.0

50.0

65.0

55.0

70.0

55.0

70.0

60.0

6 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由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负荷指数五部分组成,反映被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物丰度指数及植被覆盖指数数据来源于卫星遥感影像的解译,水网密度指数数据来源于《湖北省水资源公报》(省水利厅),土地胁迫指数数据来源于《湖北省水土保持公报》(省水利厅),污染负荷指数数据来自于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统计。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依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对咸宁市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进行了计算。2021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7.72,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在全省17地(市、州)中排名第5。与2020年相比,2021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状况向好2020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6.11,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咸宁市生态环境状况分指数见下表6-1

6-1 2021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统计结果

地市

名称

生物

丰度

指数

植被

覆盖

指数

水网

密度

指数

土地

胁迫

指数

污染

负荷

指数

生态环境

状况指数

EI

生态环境

状况指数

分级

17个地(市、州)排名

咸宁市

67.26

92.34

44.87

4.01

0.38

77.72

5

咸宁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及全省排名情况见下表6-2,通山县、崇阳县和赤壁市生态环境质量为,通城县、咸安区和嘉鱼县生态环境质量为

6-2 2021年咸宁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统计结果

县(市)

名称

生物

丰度

指数

植被

覆盖

指数

水网

密度

指数

土地

胁迫

指数

污染

负荷

指数

生态环境

状况指数

EI

生态环境

状况指数

分级

103

县域

排名

通山县

77.87

98.93

30.37

7.53

0.01

80.41

11

崇阳县

76.75

98.54

30.62

6.32

0.08

80.13

12

赤壁市

65.65

90.10

52.74

6.75

0.38

77.36

29

县(市)

名称

生物

丰度

指数

植被

覆盖

指数

水网

密度

指数

土地

胁迫

指数

污染

负荷

指数

生态环境

状况指数

EI

生态环境

状况指数

分级

103

县域

排名

通城县

65.37

92.94

27.53

9.56

0.10

73.80

36

咸安区

59.75

90.08

43.85

8.89

0.14

73.66

37

嘉鱼县

39.79

71.29

89.97

5.72

0.55

69.33

47

附录

相关评价标准

1 地表水断面/湖库点位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表征颜色

水质功能类

Ⅰ—Ⅱ类水质

蓝色

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

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类水质

良好

绿色

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

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

类水质

轻度污染

黄色

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类水质

中度污染

橙色

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用水

类水质

重度污染

红色

除调节局部气候外,使用功能较差

2 流域、区域水环境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比例

水质状况

表征颜色

类水质比例90%

蓝色

75≤Ⅰ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绿色

类水质比例<75%,且劣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黄色

类水质比例<75%,且20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橙色

类水质比例<60%,且劣类比例40

重度污染

红色

3 湖库营养状态评价

综合营养状态

指数TLI

TLI)<30

30≤TLI50

50TLI60

60TLI70

TLI)>70

综合营养

状态分级

贫营养

中营养

轻度富营养

中度富营养

重度富营养







4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空气质量指数AQI

空气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空气质量指数类别及表示颜色

对健康影响情况

建议采取的措施

0-50

一级

绿色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

基本无空气污染

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51-100

二级

黄色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101-150

三级

轻度污染

橙色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151-200

四级

中度污染

红色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201-300

五级

重度污染

紫色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300

六级

严重污染

褐红色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5 降水酸度评价

降水酸度等级

轻度

中度

重度

降水pH

5.6

5.0≤pH<5.6

4.5≤pH<5.0

<4.5

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评价 噪声值单位:Leq dBA

质量等级

较好

一般

较差

昼间

50.0

50.1-55.0

55.1-60.0

60.1-65.0

65.0

夜间

40.0

40.1-45.0

45.1-50.0

50.1-55.0

55.0

7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评价 噪声值单位:Leq dBA

质量等级

较好

一般

较差

昼间

68.0

68.1-70.0

70.1-72.0

72.1-74.0

74.0

夜间

58.0

58.1-60.0

60.1-62.0

62.1-64.0

64.0

8 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评价 噪声值单位:Leq dBA

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0

50

40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

1

55

45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2

60

50

居住商业混杂区

3

65

55

工业区

4

a

70

55

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公路、既有铁路线、内河航道)

b

70

60

新开廊道铁路线

9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

级别

一般

较差

生态环境状态指数

EI≥75

55≤EI75

35≤EI55

20≤EI35

EI20

状态

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最适合人类生存。

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基本适合人类生存。

植被覆盖度中等,生物多样性一般水平,较适合人类生存,但有不适人类生存的制约性因子出现。

植被覆盖较差,严重干旱少雨,物种较少,存在着明显限制人类生存的因素。

条件较恶劣,人类生存环境恶劣。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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