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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37514/2023-24428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关于举行《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增加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提高立法质量,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决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草案)》(附件1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8旬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银桂路15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构成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20人,其中:

1.淦河流域相关乡(镇)、村居民代表4人;

2.淦河流域相关水利设施业主或管理人员2人;

3.淦河流域从事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主代表2人;

4.关注淦河保护的公民2-5

5.本市各级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等5-7人。

6.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生态环境局推荐或者由市司法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或者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信函寄至咸宁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邮政编码:437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电子邮件发送至524492363@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82717: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将于202382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咸宁市司法局网站、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电话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局郭晓蕾0715-8898863

市司法局 镇婧君 0715-8265757


附件:1.《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草案)》(听证稿)

2.《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件(草案)》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咸宁市司法局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818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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