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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索引号 : 011337514/2024-15002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3HB202406080008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生猪屠宰场污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直排至外环境,土壤呈红色,异味扰民;屠宰噪声扰民。咸宁市咸安区水、大气、噪声及其他问题咸安区双溪桥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杨仁村(原何垴小学内),每日屠宰生猪约20头,先后办理了环评、排污许可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2024年6月9日,咸安区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核查。
1.关于“污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直排至外环境”问题
现场核查时,该屠宰场已屠宰完毕,静养区以及车间内无生猪,车间内冲洗废水通过化粪池流入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排入厂界北侧氧化塘,最后通过手动控制将二级氧化塘内尾水抽至林地灌溉(当场未发现外排痕迹)。从涉事人处了解到二级氧化塘内尾水接近饱和后用提升泵外排到附近林地灌溉。同日,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污口尾水(防雨棚内)、厂界北侧二级氧化塘取样检测,并对厂界北侧林地土壤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水达到农田灌溉排放标准,土壤检测暂未完成。
信访人反映“污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直排至外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土壤呈红色”问题
2024年6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使用无人机对该屠宰场周边进行巡飞,最近居民点离屠宰场北侧约290米、南侧约270米,厂界北侧二级氧化塘建有水泵及灌溉管道,未发现有红色土壤。
信访人反映“土壤呈红色”问题不属实
3.关于“异味扰民”问题
现场核实时,该屠宰场虽然未生产但仍然异味逸散,且无组织排放。
信访人反映“异味扰民”问题属实。
4.关于“噪声扰民”问题
经走访了解,该养殖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设备噪声和生猪尖叫声,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存在一定影响。
信访人反映“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2024年6月12日凌晨2点,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屠宰场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及气味进行检测。气味检测结果显示达排放标准,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超排放标准。
属实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积极主动做好周边群众沟通工作,消除群众疑虑。1.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加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除臭措施。
2.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对企业噪声超标问题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尽快整改。
3.咸安区双溪桥镇政府会同屠宰场,积极主动做好周边群众沟通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与谅解。
阶段性办结
2D3HB202406080021咸宁市通山县境内有许多养猪场废水直排富水水库,导致水库水质受到很大污染,水体黑臭,周边居民生活用水来源于该水库。咸宁市通山县6月1日,通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对富水水库流域内95家规模养猪场进行了逐一核查;6月3日,通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再次组织县相关部门对部分养殖场进行了核查。
1.关于“通山县境内很多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富水水库,导致水库水质受到很大污染,水体黑臭”问题
目前,已发现慈口家和养殖场、富有凤尾种养殖场、通羊镇李渡村养殖场等3家养猪场存在粪污综合利用不规范,养殖污水渗漏污染环境的问题。
信访人反映“通山县境内很多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富水水库,导致水库水质受到很大污染”情况属实。
2.关于“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用水”问题
近几年来,从富水水库国控断面监测平台数据显示,富水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Ⅲ类以上标准。2个乡镇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饮用水标准。但由于富水流域面积较大,农业生产活动多,存在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后产生面源污染和养殖粪污漏排至富水水库的现象,这些现象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影响。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加大对养殖场的巡查监管,督促养殖场切实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科学养殖技术,加强宣传和沟通协调。通山县委县政府已组建工作专班,正在开展对富水水库周边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将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实行“一场一册”整治。按照问题类别建立问题清单,督导业主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执法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巡查频次,加大打击力度,该立案的立案到位,该关闭的关闭到位,提高环境违法成本,遏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推行科学养殖技术。严格落实“三区三线”规定,实行联审联批机制,推进“四方包保”机制的落实,进行源头把关,促进畜禽养殖业规范化发展。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扩大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切实提升粪污综合利用率,确保环境安全。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屋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养殖户和群众的环保意识,明确养殖户义务和责任,使治污成为自觉行动。阶段性办结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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