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斧头湖流域污染溯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索引号 : 011337514/2024-15656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斧头湖流域污染溯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项目编号:HBHY-2024-02

二、项目名称:斧头湖流域污染溯源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

成交金额: 573000.00元(人民币伍拾柒万叁仟元整)

综合评分法:88.86

四、评审专家名单:何国松、王树婷、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6-25

2、评审地点:咸宁市温泉邮电路513楼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的规定,根据委托代理协议,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文件服务类规定标准计付。

2、收费金额:人民币0.86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2254667531 @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则为无效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715-8898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温泉邮电路513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19371160936


湖北鸿扬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625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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