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拟调整点位手工比对监测项目询价邀请函
索引号 : 011337514/2024-2673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拟调整点位手工比对监测项目询价邀请函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咸宁市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拟调整点位手工比对监测
1.2项目编号:20241016
1.3项目内容:见附表(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4项目预算:9万元
1.5最高限价:9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件;
2.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提供网页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和证书附表),资质附表中需含环境空气质量中PM10、PM2.5、氮氧化物和臭氧监测资质。
4、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1日(法定工作日),每日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市生态环境局512办公室获取询价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市生态环境局512办公室。
5.2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报价文件及报价文件的修改文件。
6、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在市生态环境局六楼视频会议室进行询价。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大量
电 话:0715-8898500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在咸宁市三个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咸宁市发改委、咸安区政府和长江产业园)和6个备选调整点位(原市行政服务中心、咸安区银桂学校、咸安区碧桂园小学、湖北科技学院咸安校区科技楼、湖北商贸学院图书馆和高新区杨畈点位)同步开展手工比对工作,比对指标为PM10、PM2.5、臭氧和氮氧化物(日均值),连续比对15天,监测完后提供监测报告并将数据进行对比。
报价文件的装订和密封
1、报价文件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价单原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递交,递交份数一份。
2、报价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 (询价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供应商提供的未按要求密封和签章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4、递交报价文件时,另外单独手持一份授权书原件。
成交办法(最低价)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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