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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招硕引博”考试公告

索引号 : 011337514/2025-08071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招硕引博”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咸宁市2025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咸宁市招引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现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招硕引博”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程序

(一)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

1.复审时间

2025年3月21日(周五),上午9:00-17:30。

2.参加人员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3.复审地点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办公楼703室。

4.需携带材料清单

(1)往届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考生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考生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

(2)咸宁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与报名登记表电子照片相同的两寸照片2张。

注意:以上所有资料涉及原件的,需准备2份复印件现场留存。

5.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专业水平测试

1.专业水平测试时间

2025年3月22日(周六)上午9:00-11:00。

2.参加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硕士研究生报名人员。

3.专业水平测试地点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艺术楼一楼(咸安区横温路职教城内)。

4.注意事项

开考前40分钟,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开考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应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2025年3月23日(周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艺术楼一楼(咸安区横温路职教城内)。

3.面试内容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

4.参加人员

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该岗位正常开考。博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直接进入面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20前报到;上午8:30准时开始抽签,未按时报到人员即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统一在候考室等候;

(2)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递补;考生3月22日(周六)20:00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该岗位正常开考,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该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参加本场面试(同一考官、同一题本)考生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博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有关事项

(一)认真做好考试准备,遵守考试纪律。

(二)请考生自备文具,建议考生携带正装一套,以备面试需要。

(三)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准备工作,注意安全。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五)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联系方式:13886510069 15374576319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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