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咸宁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及臭氧污染应急管控工作会议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面对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14个市城区新增在建项目的监管责任。会议讨论了《咸宁市臭氧污染应急管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以来,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碰头会频率增加,协调力度加大,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初步形成。
一、机制更完善。建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督查小组,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绩效通报制度,通报分为月报和专报,月报每月10号前通报前一个月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主要用于推广工作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专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发布,设立红黑榜,不同单位和个人根据工作绩效进入红黑榜。
二、措施更精准。8月1日至31日,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组进行日常巡查25天,巡查人员共督查工地及渣土运输660次。发现问题26次,其中反馈23次,未反馈3次;发现露天焚烧1处,巡查组已自行处理。
三、联动更有效。各成员单位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较为主动,对责任明确的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严格。咸宁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开展不间断巡查,针对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站PM10 浓度均值升高等异常情况及时研判,查找问题并开展整改;市城管执法委安排洒水车和雾炮车对城区主要干道进行洒水降尘;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对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组发现的问题处理和反馈率100%。
四、责任更明确。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管辖范围,进一步细化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形成包保责任清单。市住建局和咸安区住建局根据管辖权限牵头对市城区(不含咸宁高新区)在建的建筑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含市政道路)进行摸底并形成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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