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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1-9月空气质量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列

发布时间:2022-10-27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1-9月份,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的第20位,是华中地区唯一上榜全国20强的城市

今年以来,极端天气频发,长江流域遭遇1961年以来最严重的高温干旱天气,晴热高温导致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严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咸宁市积极应对,坚持“以时保日、以日保周、以周保月”,紧盯空气质量实时数据,把管控要求细化到每个时间点、每个网格段。组织三个专班全天候巡查,发现大气污染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严格实行“日巡查、月通报、季分析”和问题包保制度,通报问题320余个,污染问题整改倒排工期,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包保责任人。9月份,咸宁市城区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偏少99.8%臭氧污染严重,咸宁市4次邀请部省专家现场指导分析,连续9天利用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车在高温时段全市走航检测,组织38企业错峰生产,全市各级各部门每天开展企业、餐馆、汽修等涉大气污染排放行业常态化检查,连续多天开展机动车排放路检路查,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50余台,尽管今年气候条件相比2019年更加恶劣,但是9月份臭氧超标天数有所下降。

秋冬季静稳天气增多,空气扩散条件变差,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更加严峻、压力更大,咸宁市加密了会商研判频次,组织全市开展大气污染百日攻坚,坚决把二十大“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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