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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线——关于放射性污染,你知道多少?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咸宁广播电视台

常见的放射性污染有哪些?

小区的变压器会产生辐射影响吗?

今天的法治热线,市生态环境局做客《法治热线》直播间,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进行解析~

中:法治热线主持人  施瑶

左: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宁

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政委 刘志刚

《法治热线》主办单位

咸宁市普法办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咸宁市司法局

本期普法上线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本期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案例: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全市核与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咸宁市某医院未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未经许可新增并使用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一台。

主持人:这家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哪一条法规?

嘉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第三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验收合格的,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主持人:这个问题后来如何处理?

嘉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违法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依法对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罚款2.7万元。目前,该单位已缴纳罚款,并完成上述问题的整改。

微信平台:我在一家卫生院工作,里面有一台CT,据说有放射性,请问这是不是放射源,如果长时间在这里工作,是否对我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嘉宾: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会自发释放各种粒子或射线并产生电离辐射。目前我市仅有Ⅳ类、Ⅴ类低风险放射源,一般用于造纸厂测厚、水泥厂成分分析、钢铁厂测液位测量等。而射线装置是指X射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及含放射源的装置。您所说的CT属于X射线机,是医疗机构常用的射线装置中的一种,在停电或关机状态下,不产生电离辐射。并且为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CT机房建设对辐射防护有严格要求,例如CT机房的墙壁、天花板和地板采用特殊材料,如铅板、混凝土等,以有效屏蔽X射线;机房的门和观察窗也采用特殊设计,如铅门和铅玻璃,防止辐射泄露。因此在您日常工作中,只需注意不随意进入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CT机房即可。

市民刘女士(热线电话):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我们小区有个变压器,据说有放射性,产生辐射影响,请问是真的吗?

嘉宾:辐射污染包括电离辐射污染与电磁辐射污染。这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里所称的“放射性污染”是指电离辐射污染,不涉及电磁辐射污染。变压器在工作状态下产生的电磁辐射,是由电场和磁场交互作用产生电磁波,电磁波向空中发射或传播而形成的。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制值》(GB8702-2014)第5项“豁免管理”,10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可免于管理。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角度,居民用的变压器都是35KV以下,电磁辐射影响轻微,可免于管理。因此,变压器不产生放射性污染,您无需担心小区变压器的辐射影响。

市民林女士(热线电话):我家附近有个造纸厂,据说里面有一枚放射源,我们现在就很担心,这个放射源会对周边居民的身体造成影响,现在我们不清楚企业是怎么管理,危害 有多大,平时监管部门都去不去管?

嘉宾:您好,造纸厂使用的一般是固定式Ⅳ、Ⅴ类低风险放射源。放射源使用单位建立了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制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建设了辐射防护、防火、防盗设施,配备了个人防护装备;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每年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放射源工作场所开展辐射环境监测;每年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年度安全评估报告。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开展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放射源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放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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