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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证照审核 应发尽发、应录尽录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证照审核应发尽发工作,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功能,切实提高办事效能。

一是积极主动认领。对照省级下发的证照目录清单做好项目认领和对接工作,确保审批事项不遗漏。目前,已对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等5项证照进行了认领。

二是做到应发尽发。严格要求证照办理条件,规范办理流程,坚持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2024年截至目前,新增核发排污许可证24张、辐射安全许可证32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张,做到应发尽发。同时,所有新核发证照数据100%在电子证照系统进行录入,做到应录尽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建立微信群、拨打电话等各种方式,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推动证照审核应发尽发、证照录入应录尽录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电子印章的制作和应用,以期逐步实现无纸化服务,提高审批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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