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咸宁市在西凉湖东保护站举行非法捕捞器具集中销毁活动,现场依法对近年来收缴的一批非法捕捞工具进行公开销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政委刘志刚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强调我市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决守护西凉湖生态环境。
此次活动是咸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及《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的具体体现,也是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重要举措。
据统计,自2024年6月以来,市西凉湖执法大队联合相关单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67人次,劝离违规垂钓人员3300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起,移交公安机关9人,收缴“三无”船只62条、电鱼设备12套、丝网1483条、地笼1112个、鱼竿181根等大量非法捕捞工具,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行为,湖区生态环境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本次集中销毁活动,是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坚决回应,也是对执法成果的集中展示。所有收缴的非法捕捞器具将依法进行分类处置:非金属器具破碎后无害化处理,金属设备拆解回收,确保不回流、不造成二次污染。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刘志刚表示,此次活动向社会传递三个明确信号:一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破坏水域生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二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湖区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共建共治、人人有责,呼吁广大渔民和市民共同参与,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生态保护格局。他强调,保护西凉湖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携手守护西凉湖的碧水蓝天,为子孙后代留下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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