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长江大保护10年来生态保护与协同治理工作情况。
省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10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万余件,积极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认购碳汇、技改抵扣、劳务代偿等多种修复方式,20余件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和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典型案例。全省法院在长江重要干支流、南水北调水源地、国家自然保护区设立104个生态巡回法庭和环资审判团队,推行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四合一”工作模式,环资审判工作专门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保护为要,修复为本。10年来,湖北法院在全省布局18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串联起长江流域规模最大的司法保护地矩阵。出台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司法理论与实践基地”,连续举办“双碳”法治(武汉)高峰论坛,推行“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办案模式。
守护长江历史文脉赓续,加强对古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预防性司法保护,联合文旅部门推出4条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地旅游专线。引导全省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进一步拓宽“两山”理念转化路径,寻求更好体现生态价值服务绿色发展的裁判方案。
2022年以来,湖北连续4年举办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形成《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发布《加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倡议书》。发布6份环境资源审判及长江大保护白皮书以及10批次93个典型案例,通过巡回审判、法庭夜校、创新环境资源犯罪社区矫正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将环保法治课堂搬到老百姓身边,让长江保护理念深植人心。(曾雅青、蔡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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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跨流域跨部门协同护江
湖北方案破解“九龙治水”
湖北是“长江之腰”“千湖之省”,也是长江干线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
“长江保护的关键和核心要义是‘共’字。”1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各相关部门介绍长江大保护10年来生态保护与协同治理工作情况,为长江保护工作提供更多来自湖北的“参考答案”。
搭建跨省司法协作平台
长江大保护不是一家之责。
“过去受行政区划限制,条块分割的治理模式不利于从整体上解决问题,司法保护也面临管辖分散、标准不一、联动不足等挑战。”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说。
10年来,湖北法院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为破解长江流域“九龙治水”提供湖北方案——
2019年以来,先后构建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和环丹江口水库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签署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框架协议、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会同江西、湖南、河南、陕西、重庆等省市法院搭建跨省司法协作平台。
指导汉江流域、清江流域、环梁子湖水域等重点功能区法院建立审判协作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协调系统生态补偿,打造流域“司法方阵”。
发挥长江流域管理机构集聚武汉的区位优势,湖北法院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及省直13个单位,共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从“单一发力”“分头治水”到“系统作战”“协同护江”的转变。
检察机关50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汪存锋介绍,10年来,湖北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监督,依法惩治破坏水利设施、侵占河道岸线、妨碍行洪安全等违法行为,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非法占用的河道704.6公里。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助力洪湖、梁子湖、斧头湖等24个国控和省控重点湖泊治理,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02万亩。
强化以案促治。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生态环境厅等联合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赔偿金管理等机制,在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请承担环境损害赔偿金和惩罚性赔偿金9912万余元。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企业470家,清理非法倾倒固废、危废100万余吨。
强化协作联动。针对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跨流域履职难题,省检察院打造“属地检察+交叉检察+巡回检察”办案模式,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共治。
“2016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44947件,其中2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50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汪存锋说。
武汉阳逻港获评星级绿色港口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海卫介绍,10年来,该局坚持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航道建、管、养、用、维全过程。
在长江口南槽一期、武汉至安庆段、荆江二期、朝天门至涪陵段等航道整治工程中,全面推广生态护岸、生态固滩、生境营造等绿色技术,新开工项目护岸绿化率超80%,生态固滩面积超300万平方米。目前,已制定3项行业标准,建成生态护岸28.3公里、生态涵养区8处,取得专利79项、工法15项,实现航道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
“我们累计完成长江干线1361座、主要支流1159座非法码头整治,实现滩岸复绿1.8万余亩。”蔡海卫说,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实现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快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电动集卡等运载装备在港口的应用,武汉阳逻港获评星级绿色港口。推动在长江干线建成20座水上综合绿色服务区、13座水上危化品船舶洗舱站、8座LNG加注站、1座船舶加氢站以及一批船舶充换电站。
“零排放”治理模式推广全国内河
船舶水污染物如何将影响降至最低?
长江海事局一级巡视员张俊平介绍,该局开创性提出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模式,督促船舶交付污染物年均约80万吨。
对常年航行长江的3.6万余艘次船舶污水排放管系进行铅封,确保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存放在船舶储存装置内。推动建设3300处船舶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和167艘移动接收船。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推行船舶水污染物交接转处电子联单。推行洗舱信息系统,对危险品船舶洗舱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船舶应洗尽洗、洗舱水应交尽交,实现洗舱水“零排放”。
张俊平介绍,目前,“零排放”治理模式已向长江支流及其他内河水域推广,为全国内河船舶污染防治贡献长江方案。
10年来,长江海事局会同渔政、公安组建长江流域禁捕特编执法船队,开展联合执法2900余次;配合沿江政府清理1488座非法码头、拆解122艘“三无”船舶,推动港口岸线腾退复绿;会同水利、公安部门查获非法采砂船400余艘,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得到有力遏制。(曾雅青、蔡蕾)
《焦点访谈》聚焦府澴河上下游生态补偿
武汉拿出5000万元盘活流域共同体
1月4日,央视《焦点访谈》推出系列报道“新时代长江之歌”,聚焦长江大保护十年变化,探索未来高质量发展之路。当天首期《共抓大保护,先建“大生态”》聚焦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武汉携手上游相关城市开展府澴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生动实践。据统计,武汉市累计发放长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已超5000万元。
位于武汉北部的府河与澴水汇成府澴河后,经武汉注入长江,府澴河水质好坏直接影响长江武汉段水质。去年12月初,武汉向随州和孝感分别支付580万元和64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本报曾报道),这是武汉自长江大保护启动以来多次实践这一探索。
2017年12月23日,武汉印发《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在长江、汉江上下游、左右岸分别科学设置13个、7个监测断面,一盘棋统筹,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全国首创市域内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
2022年以来,武汉市先后向仙桃、团风、随州、孝感支付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与咸宁、鄂州、孝感、随州等城市分别签订流域联防联控协议,开启跨市水环境共治共管共享模式,全面夯实流域综合治理合力。
目前,武汉长江干流水质有了明显提升,长江武汉段水质连续6年稳定保持Ⅱ类,长江武汉段一级支流水质优良率100%,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要求。2025年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全国第四批47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长江武汉段作为湖北唯一代表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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