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访问 简体
当前位置:首页 环保动态

致全体市民的禁鞭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6-02-13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向每一位热爱生活、珍视家园的市民朋友致以最诚挚的祝福。

燃放烟花爆竹,是千百年来传承的节日习俗,承载着驱邪纳福的美好祈愿。我们深知,这份声响与光亮,是许多人心中割舍不下的“年味”。但正因这如此,我们更需坦诚面对这份习俗背后的另一面: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每年因燃放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令人痛心。同时,烟花爆竹燃放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严重加剧空气污染,影响公众健康。其产生的巨大噪音也干扰他人正常休息,尤其对老人、儿童、病患者及宠物造成困扰。

正因珍视生命、珍爱家园,我们才更应以理性的态度重新审视“热闹”的代价。

咸宁市的禁鞭政策,并非否定传统,而是对平安的托底。我们无意剥夺节日的仪式感,恰恰相反——我们希望通过划定禁燃区、明确合规燃放范围,让年味与安全并行不悖,让祝福与责任彼此成全。

根据我市最新禁鞭规定:咸安区泉都大道、太乙大道、嫦娥大道、巨宁大道、107国道和常横线围合的区域,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告的其他区域,以及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人民政府在各自行政区域内确定并公告的区域,为全年禁鞭区。(具体范围可查看官方正式通告)

我们诚挚呼吁全体市民:

严格遵守禁限燃相关规定,在禁燃区及临时限制燃放时段内,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外,也请安全、文明、有序燃放,避免在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燃放,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您还可优先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悬挂灯笼、鲜花等环保方式庆祝佳节,让年味留在可控半径之内,让安宁留在千家万户。

若您发现周围存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如遇火灾隐患,请立即拨打119报警。您的一次行动,或许就能避免一场意外。

对违反禁鞭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请广大市民理解配合,共同维护我们来之不易的安全环境。

禁鞭,不是遗憾,而是守护;

合规燃放,不是妥协,而是担当。

愿我们携手并肩,既留住节日的温情与欢喜,也共建一个更安全、更洁净、更宜居的美丽家园。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

网站地图隐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