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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谈话会

发布时间:2026-04-07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4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谈话会。市局班子成员及县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有关典型案例,传达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重申主体责任清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定,以案为鉴强化警示震慑。

会议围绕政治建设、责任落实、作风纪律、廉洁自律、工作履职等方面对市局机关干部和各分局班子成员开展集中提醒谈话,明确纪律红线,指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方向与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杜绝“重业务、轻党建”;要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应报尽报、依规依矩,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紧盯环境执法、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高风险领域,健全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会议强调,各科室、单位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对照提醒内容自查自纠,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限期整改到位;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加强纪律教育、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生态环境治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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