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访问 简体
当前位置:首页 环保动态

咸宁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6-04-30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4月30日,咸宁市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总结前阶段工作成效,分析当前突出问题,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确保年度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副市长郑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6年1-4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4月29日,市城区PM₂.₅同比下降17.3%,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10.1%,全省排名分列第3位和第2位,重污染天气零发生;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一季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2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62.85%。

会议分析了当前环境质量形势和存在问题。会议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一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聚焦PM₂.₅与臭氧协同治理,碧水保卫战紧盯重点断面与湖库水质稳定达标,净土保卫战强化农用地风险管控与农村环境整治;二要强化项目谋划实施,做实项目储备、积极争取资金、提速建设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要抓实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闭环管理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四要深化美丽中国建设咸宁实践,健全推进机制,凝聚全民共治合力。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以严督实考倒逼责任落实;加强能力建设,锤炼过硬环保队伍,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

会议还对“五一”假期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确保节日期间环境安全稳定。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

网站地图隐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