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根本遵循,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施策,聚焦斧头湖重点突破,以久久为功的实干担当,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用生态实绩践行“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用系统修复的实践表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建设美丽咸宁根本保证。五年来,除2023年因长期干旱水质略有波动外,其余四年均稳定达到地表水湖库Ⅲ类标准,淦河水环境治理入选2022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正面典型案例。2022年,咸宁市水环境治理经验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并全国推广。

一、锚定民生导向,高位统筹系统治水。斧头湖水域面积126平方公里,是长江中游重要的防洪调蓄池、生物栖息地、水源涵养区。斧头湖水质波动问题一度成为各级环保督察、巡视反馈热点问题。咸宁市将斧头湖水质改善作为重点工作,主要及分管领导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推进治理工作,连续5年印发年度攻坚方案,2024年印发《咸宁市斧头湖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构建“全流域、全周期、全链条”系统化治理框架,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劲头,一任接着一任干。
二、坚持标本兼治,源头管控筑牢根基。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十四五”以来,无印染、原料化工等污染型项目在斧头湖流域内落户。二是强化排口整治。严格按照排污口整治技术指南规定,落实“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深入推进 整治,截至目前,斧头湖咸宁区域27个沿湖排口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并持续开展提质增效。三是推进管网改造提升。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攻坚,完善流域内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破损、混错漏接管网修复改造,咸宁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从三年前60%提升至83%,有效减少直排入湖污染负荷。四是加强机制建设。市财政累计投入奖励资金1926万元,激励城区三个污水处理厂实现尾水超低排放,总磷、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准)Ⅲ类要求。五是严格监管执法。开展流域内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流域内涉水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动淦河立法,六是强化法制保障。《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于2025年4月1日实施,淦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进入法治轨道。

三、践行生态理念,修复重塑自然本底。“十四五”期间,市生态环境系统谋划实施斧头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12个,争取中央水生态环境治理资金2.9亿元,完成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18公里、湿地水质净化工程11.47平方公里,显著提升流域自净能力。近年来投入410万元开展增殖放流,投放滤食性鱼苗5020万尾,构建“以鱼控藻”生态链,促进水体生态平衡。针对麦黄草、野菱角等水生植物生长周期,制定动态打捞方案。2024至2026年累计投入人力16027人次、船只10667艘次,打捞水草34.87万吨,覆盖咸宁市水域面积,防止二次污染风险。
四、科技赋能,织密监测网络。依托“智慧长江”平台,在入湖口、湖心等关键点位布设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形成覆盖全湖的“电子眼”监测网络,实现水质数据实时采集与动态分析。2025年开展的40次加密监测中,系统提前5天预警蓝藻水华风险,为应急处置赢得宝贵时间。咸宁高新区引入物联网水质传感器,打造“源-网-厂-河”全流程监管平台,精准定位12处管网渗漏点,修复23个混接点,日减少污水入湖量约1.2万吨,治理效率提升40%。
五、机制创新,巩固长效管理。持续实施斧头湖生态补偿机制,“十四五”以来,累计结算生态补偿金3542.55万元。构建实时监测网络,对咸宁湖心及重要入湖河流、排口水质进行动态跟踪,及时预警分析水质变化趋势,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进联防联控。与武汉市签署《斧头湖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框架协议》,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完善武汉、咸宁两地跨地域、跨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开展联合巡湖行动,召开水质提升会商会,推进协同共治,探索建立跨市流域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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