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
索引号 : 011337514/2022-0928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02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21年第二批专项资金 | 负责人及电话 | 潘志明13329984226 | |||||
地方主管部门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大气环境科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749.94 | 0 | 0 | |||||
其中:中央资金 | 1520 | 0 | 0 | |||||
省级资金 | 0 | 0 | 0 | |||||
地方资金 | 4229.94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对2个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污染治理;对2个工业炉窑开展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新建干燥窑脱硫塔1套。 | 已开工,正在建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数量 | 2套 |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数量 | 30% | 因生态环境部调整《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入库指南》,需重新上报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经生态环境部临时开启的全国性审核,湖北杭瑞陶瓷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于2021年12月27日通过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审核进入储备库。2022年1月19日拟支持项目转入实施库。 改进措施:加强推进项目建设。 | ||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数量 | 2个 |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数量 | 30% | |||||
干燥窑脱硫塔新建数量 | 1套 | 干燥窑脱硫塔新建数量 | 30%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项目开工率 | 100% | ||||
项目完工率 | 100% | 项目完工率 | 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 | ≥9吨/年 |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 | 0 | |||
颗粒物减排量 | ≥17吨/年 | 颗粒物减排量 | 0 | |||||
氮氧化物减排量 | ≥200吨/年 | 氮氧化物减排量 | 0 | |||||
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80% | 群众对项目满意率 | 80% | |||
说明 | 无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定量指标。地方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价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比例。地方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情况。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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