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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

索引号 : 011337514/2022-09287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1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负责人及电话

潘志明13329984226

地方主管部门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大气环境科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380.91

0

0

其中:中央资金

871

0

0

省级资金

0

0

0

地方资金  

1509.91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采用技术领先的监测设备及监控平台,进行高密度网格化监控布点,全面监控市城区及周边乡镇污染排放状况,掌握实时环境质量,实现对突发污染事件的及时预警和精准溯源,建立完备的预警处置机制,形成精细化的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城市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提档升级和便民、惠民工作提供助力。

正在进行招标意向公示,预计三月中旬开展公开招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

11个

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

0

在准备开始建设时,发现原计划建设内容不适合现状。经咨询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适当调整。2021年8月起,我们根据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规定,按程序申报调整建设内容,并于11月10日经生态环境部审核同意。12月底取得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改进措施:加强推进项目建设。

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

60个

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

0

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

1个

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

0

建设交通专项监测子站

2个

建设交通专项监测子站

0

建设交通专项监测微站

18个

建设交通专项监测微站

0

建设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子站

2个

建设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子站

0

建设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微站

29个

建设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微站

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项目验收合格率

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空气质量网格化自动监测覆盖面积

≥1502平方公里

空气质量网格化自动监测覆盖面积

0

满意

度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项目满意率

≥80%

群众对项目满意率

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截至2021年1231日)

3.定量指标。地方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价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比例。地方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情况。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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