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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环保局2017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索引号 : 11337514/2019-0191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名       称: 咸宁市环保局2017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2-15 16:39:17

咸宁市环保局2017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五届全会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个全面建成,五个全面提升”以及“抓项目、抓投资、抓招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遵循问题导向、质量改善导向和绿色生态导向,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三禁三治”、“三非三水”治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为咸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 绿色崛起”战略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得到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全市PM10平均浓度均值、PM2.5平均浓度均值优于省定目标 。

---水环境质量目标:全市国控及省控地表水监测点、跨市界断面、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功能区水环境质量达标率90%以上。

---土壤环境质量目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圆满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如期授牌,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创新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及政务信息等各项管理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创先争优,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三大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环保督察机制

1、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深入开展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回头看”大检查行动;持续推进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未整改完成的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和违规建设项目的督办整改工作,规范建立“一案一卷”销号档案;建立咸宁环保督察常态化运行机制,将整改责任和要求压实到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各部门联动执法工作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建设和运行管理,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推动环境督察、监察工作提能增效。

2、全面督查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类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督查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集中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和道路防尘降尘专项整治、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整治等五个专项整治行动等。

3、全面完成环保监察监测机构垂改工作。根据中办、国办和环保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完成环保监察、监测机构垂改工作,进一步理顺全市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提升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等标准化建设水平,切实提升环保执行力。

(二)推进“三大改革”,坚持以制度为基础构建环保工作大格局

4、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一是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大排污许可制度宣传力度,统一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和时限,依法依规核发许可证;加大许可证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完成全市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强化与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排污权交易、总量减排等制度措施的有效衔接;二是严格实行生态红线管控。加强生态红线管控,推进实施《咸宁市生态红线管理办法》;三是切实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手段,完善建设项目网上行政审批,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提高审批效率,利用绿色通道,大企业直通车等手段,服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顺利推进。

5、健全生态文明责任和考核体系。推动实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出台《咸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文件,将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硬约束。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环境污染事故追究制度。

6、健全环保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积极运用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联动协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推动设立环保法庭,加强和完善环保警察机构建设,切实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实施“三大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7、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三禁三治”(禁煤、禁烧、禁鞭、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扬尘整治、机动车尾气整治)活动。划定各县(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积极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改用清洁能源。完善预报预警应急机制,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按月会诊和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均值达到考核要求。

8、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强长江大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水十条”,大力开展涉水行业工业污染治理,推进城市污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危险废水治理;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和考核督办,确保重点流域水域不出现污染事件,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斧头湖水质改善达标方案》《斧头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切实提升斧头湖水质;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完成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和年度评估,逐步扩大到乡镇,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

9、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压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认真执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制度、标准体系、政策措施。编制《咸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实施耕地、污染场地等分类防治。加强农村环境网格化管理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安全。强化重金属总量控制,督促全市涉重、涉危等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废物和污泥集中无害化处置。

(四)推动“三大创建”,坚持以绿色为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0、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强化规划宏观管控,颁布实施《咸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组织编制《咸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咸宁市湖泊保护规划》、《咸宁市倡导绿色生活一揽子计划》等,推进咸宁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加大细胞工程创建力度,完成10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创建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申报和监管。

11、着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推动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达标运行和验收工作,督促已建脱硫、脱硝设施及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加大已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力度。完善减排考核制度、督察制度、区域限批制度和约谈制度,强化对减排工程项目现场检查、督办力度,确保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推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12、着力开展系列绿色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省环境教育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创建并择优推荐申报第七批湖北省绿色社区等。积极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青少年水科技环保竞赛、环保绘画大赛、优秀环境教案评选、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环保讲堂等活动,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邀请有关专家来咸在鄂南高层论坛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配合市人大开展2017年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

(五)开展“三大演练”,坚持以预防为优先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13、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制定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会商研判、预警发布、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过程管理;建立部门间联动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14、开展水污染事故防治应急演练。制定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水污染事故舆情发布制度,加强水污染监测设备和应急人员日常管理,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演练,确保饮用水和水环境安全。

15、开展危险废物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依托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开展危险废物泄漏应急演练。宣传贯彻核安全文化,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确保放射源安全。

(六)强化“三大意识”,坚持以素质为根本打造环保铁军

16、强化从严治党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抓一促”、“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开展第18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一岗双责”落实,完善市环保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重点岗位风险防控手册,推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强化环保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培训和环境执法大练兵,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督管理,提高依法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勤奋务实、敢于担当”的环保铁军。

17、强化服务创新意识。一是建立环保大数据平台,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相衔接的管理机制。二是创新环保宣传方式,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制度、舆情监测研判机制,开设和完善微信、微博、云上咸宁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积极做好新媒体策划创新,积极打造环保“政务双微”。三是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构建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实施绿色生产。

18、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把环保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加快立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考核等举措,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环保职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依法督促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依法处置环境信访案件,加强部门、媒体、公众交流对接,建立和推行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引导和鼓励公众理性参与环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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