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访问 简体

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2017年下半年(污水处理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 11337514/2019-0280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名       称: 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2017年下半年(污水处理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11-28 15:30:14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咸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7年11月22日对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进出口进行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公示如下:

行政区

污水处理厂名称

受纳水体

监测日期

执行标准

名称

执行标准

条件名称

设计日处理量(吨/天)

进口流量(吨/天)

出口流量(吨/天)

监测项目

进口

浓度(mg/L)

出口

浓度(mg/L)

标准

限值(mg/L)

排放单位

是否达标

超标倍数

备注

通城县

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陆水

2017-11-2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2006 1 1   日起建设的/水温>12/一级B 标准

20000

14004

13864

水温

19.8

20.0





PH

6.24

6.59

6-9

无量纲



生化需氧量

21.8

11.4

20

mg/L



总磷

0.744

0.163

1

mg/L



化学需氧量

133

55

60

mg/L



色度

4

2

30



总汞

<0.00002

<0.00002

0.001

mg/L



总砷

<0.0005

<0.0005

0.1

mg/L



总铅

0.033

0.024

0.1

mg/L



悬浮物

119

12

20

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776

0.313

1

mg/L



粪大肠菌群数

4900

2200

10000

/L



氨氮

16.28

1.3

8

mg/L



总氮

26.8

2.89

20

mg/L



石油类

9.89

0.06

3

mg/L



总镉

<0.001

<0.001

0.01

mg/L



总铬

0.045

0.033

0.1

mg/L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

网站地图隐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