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3年7月)
索引号 : 011337514/2023-2475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3年7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咸宁市城区、咸安区、通山县、嘉鱼县、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县的10个监测点位组成。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监测点位以及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嘉鱼县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统计及排序。
二、评价指标
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监测点位以及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嘉鱼县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2023年7月,咸宁市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3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6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22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7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2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4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4天,良7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O3)。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通城县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22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6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04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3μg/m3;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26天,良4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O3)。
2、崇阳县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5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7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23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7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03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3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7天,良4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O3)。
3、通山县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7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3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22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7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86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1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9天,良2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O3)。
4、赤壁市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5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18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06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8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5天,良6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1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5天。
5、嘉鱼县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7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20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7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4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5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18天,良13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O3)。
6、咸安区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6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23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6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2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4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4天,良7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O3)。
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相对较差依次是:森林公园﹤市发改委﹤咸安区政府﹤长江产业园。
咸宁市2023年7月国控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点位名称 | SO2单项质量指数 | NO2单项质量指数 | PM10单项质量指数 | CO单项质量指数 | O3单项质量指数 | PM2.5单项质量指数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森林公园 | 0.08 | 0.08 | 0.30 | 0.20 | 0.59 | 0.29 | 1.54 |
咸安区政府 | 0.07 | 0.10 | 0.26 | 0.18 | 0.71 | 0.31 | 1.63 |
市发改委 | 0.03 | 0.18 | 0.31 | 0.18 | 0.68 | 0.37 | 1.75 |
长江产业园 | 0.05 | 0.20 | 0.37 | 0.18 | 0.71 | 0.49 | 2.00 |
咸宁市 | 0.05 | 0.15 | 0.31 | 0.18 | 0.70 | 0.40 | 1.79 |
2、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咸安区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相对较差依次是:通山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咸安区﹤嘉鱼县。
咸宁市2023年7月非国控点位六参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点位名称 | SO2单项质量指数 | NO2单项质量指数 | PM10单项质量指数 | CO单项质量指数 | O3单项质量指数 | PM2.5单项质量指数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通山县 | 0.12 | 0.08 | 0.31 | 0.18 | 0.54 | 0.31 | 1.54 |
赤壁市 | 0.08 | 0.12 | 0.26 | 0.20 | 0.66 | 0.23 | 1.55 |
通城县 | 0.07 | 0.12 | 0.31 | 0.15 | 0.65 | 0.37 | 1.67 |
崇阳县 | 0.08 | 0.18 | 0.33 | 0.18 | 0.64 | 0.37 | 1.78 |
咸安区 | 0.07 | 0.15 | 0.33 | 0.15 | 0.70 | 0.40 | 1.80 |
嘉鱼县 | 0.07 | 0.18 | 0.29 | 0.18 | 0.78 | 0.43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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