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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环审〔2025〕24号 关于废旧铅酸电池回收、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索引号 : 011337514/2025-20401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环审〔2025〕24号 关于废旧铅酸电池回收、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湖北晶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废旧铅酸电池回收、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申请审批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该项目位于咸宁市通城县下畈大道通城经济开发区湖北金福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租赁一栋500平方米厂房进行改造,从事废旧铅酸电池(HW31)回收、暂存、转运,并建设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回收、贮存、转运3000吨废铅酸蓄电池能力(单日最大贮存量为100吨废旧铅酸电池),不涉及加工(拆解、提炼等)及运输内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将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损的废铅酸电池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单独存放,废气经“负压抽排风系统+喷淋塔”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通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有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泄露废电解液、废碱液、涉泄漏电解液的车间清洗废水、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产生量应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妥善处理,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完好,废水、废液不发生渗漏,对废铅酸电池储存区域、事故应急池、截流导流沟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和其他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规范设置事故应急池,在贮存区域四周设截流沟、导流沟,完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加强各类贮存设施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重新报审。

五、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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