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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赤壁500千伏变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7514/2023-21506 文       号 : 咸环辐审〔2023〕10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关于咸宁赤壁500千伏变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咸宁赤壁500千伏变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2111-421200-04-01-461755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崇阳县、赤壁市、嘉鱼县境内,项目总投资为2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64%。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赤壁~宝塔22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17.66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1.0km,单回架空线路16.5km,单回电缆线路0.16km

(二)赤壁~铜钟22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37.2km,其中新建双回单挂架空线路2.9km,单回架空线路34.3km

(三)赤壁~茶庵岭22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32.8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1.9km,双回单挂架空线路8.35km,单回架空线路22.55km;还建茶庵岭~宝塔220kV单回架空线路1.0km

(四)赤壁~汪庄余22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32.2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2km,单回架空线路30km

(五)咸宁~汪庄余改接至赤壁变22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1.2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0.2km,单回架空线路1km

(六)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扩建宝塔、茶庵岭变电站至赤壁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各1个,扩建铜钟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2个。

  1.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将得到缓解或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拟定的方案进行建设其中,穿越嘉鱼县田野省级森林公园、陆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的线路工程在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

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1. 该项目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2.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直接影响。

  3. 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4. 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处理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废水,不得随意排放。

  5. 合理选择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工程占地及开挖量,减少对植被的占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绿化。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五、你公司应科学组织、严格管理项目施工过程,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纠纷,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嘉鱼县分局、赤壁市分局和崇阳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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