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成效情况
索引号 : 011337514/2022-3699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成效情况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的通知》要求,我市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市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项目覆盖全市共计32个行政村(其中崇阳县7个、通山县7个、通城县6个、咸安区5个、赤壁市4个、嘉鱼县3个);项目总投资共计2691.17万元(咸安区361.6万元、嘉鱼县556.95万元、赤壁市739.54万元、崇阳县362.87万元、通城县239.21万元、通山县4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37.73万元(咸安区211.6万元、崇阳县245.13万元、通山县381);按投资类型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655.66万元、农村黑臭水体治理35.51万元。整治村受益人口共计41857人(其中咸安区1390人、嘉鱼县3050人、赤壁市6300人、崇阳县1866人、通城县16614人、通山县12637人)。
二、工作进展
(一)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情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市共投入2655.66万元完成省制定的32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共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7套,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5.02公里,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19.46公里,资源化利用的村民小组厕改共建小三格化粪池6990套,共受益人口41857人。咸安区重点建设4处污水处理设施,分别为:双溪桥镇杨堡村10吨/天、九彬村15吨/天、向阳湖镇斩关村15吨/天和汀泗桥镇星星村15吨/天,共覆盖4个自然村小组,横沟桥镇付桥村3个小组污水收集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共受益人口1390人;嘉鱼县新街镇港东村、马鞍山村以及鱼岳镇护县洲村投资556.95万余元共建成日处理规模40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即港东村“四水共治”项目)、日处理规模100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马鞍山村集中连片户厕改造工程)、化粪池及人工湿地(护县洲村)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有效解决了农户生活污水处理问题;赤壁市目前各村建成太阳能微动力加动力辅助小型污水处理站及完成厕所革命任务,各村生活污水处理达到60%以上;崇阳县7个行政村共有58个组,其中42个组生活污水就地就近就农资源化利用,整治项目对其他16个居民集中的组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共投资327.36万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7套,总处理吨位171吨,在利用原有管网的基础上新建污水管网5.79公里,受益人口1866人;通城县四庄乡四庄村、沙堆镇沙堆村7个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进入沙堆镇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塘湖镇望湖村、阁壁村、大坪乡下畈村、沙堆镇沙堆村、湾船咀村在厕所革命基础上,通过建设终端收集池,采取厕所革命+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通山县共计投资项目资金431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站3座,建设生物氧化塘2座,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7.7公里,美化绿化面积1800㎡,全面完成了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2.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崇阳县石山村11组水塘黑臭原因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污染所致,共投资35.51万元在该村湾新建了一个日处理量15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增加建设污水收集管网872.8米。对进入该水塘的生活污水进行截污,村湾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该黑臭水体经整治后,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经检测,水体透明度大于50cm,溶解氧为7.64,氨氮为0.074mg/L,符合治理标准。整治完成后按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及石山村进行了治理情况公示。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
上述32个行政村辖区无千吨万人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二)农村污染治理项目运行维护情况
1.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目前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主要交由村组统一管理,其中集中式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村由第三方运维机构运行维护。咸安区双溪桥镇杨堡村建设费用59.5万元、九彬村建设费用50.7万元,向阳湖镇斩关村建设费用52.1万元和汀泗桥镇星星村建设费用49.3万元,该4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设施运行费用约为2万元/年,维护资金来源于乡镇政府、村委会自筹;赤壁市有太阳能生态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治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采取第三方专业公司运维方式并计划实行远程智能控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和稳定处理。崇阳县委托湖北德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一年的运维工作,运维单位主要负责对主体设备、管网、检查井等设施进行维护,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肖岭乡白马村、白霓镇桥头村、路口镇田心村、天城镇茅井村、白霓镇石山村5套设施纳入第三方统一运维。天城镇河田村、港口乡小东港村、铜钟乡在下村3套由所在村负责运行维护,农业部门拨付运维费用。目前设施运行稳定率100%;通城县印发了《通城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通城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通城县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共聘请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员1585名,投入服务经费1987.85万元,使农村人居环境由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发挥“四员”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作用。
2.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
纳入第三方统一运维。运维单位主要负责对主体设备、管网、检查井等设施进行维护,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设施
通城县完成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设立警示牌132块,一二级保护区界牌93块,宣传牌8块。为加强饮用水源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神龙坪水库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和《通城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储备了专业人员和监测所需要药品、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等物资以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全面监测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通山县开展了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回头看”工作,在检查中发现四斗朱水库和凤凰山水厂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网破损240米,标识标牌损坏20余块。为完成问题整改,通山县立即投入资金8万元对四斗朱水库和凤凰山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的隔离防护网进行了修补,更换了部分标识标牌,对1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隔离防护设施进行了检查,发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许多隔离防护网已经撕裂,部分标识标牌损坏,县政府筹措资金进行了修补。争取市局项目资金804万元,用于10乡镇饮用水源地建设视频监控、围网修补、农村污水方面治理等。
(三)农村环境整治成效
全市32个新增建制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治理,饮用水源卫生得到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有效提升。崇阳县白霓镇石山村十一组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建成的设施达到了预期环境治理效果,村容村貌得到了很大改善,全村群众受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效应。
三、现场核查
按照《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对2021年完成整治的建制村进行现场核查情况。
(一)总体概况
对省下达我市2021年完成32个整治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做到了核查全覆盖,占年度任务100%。经现场核查,达到农村环境整治要求,村庄整洁干净。评分为满分,达到农村环境整治要求的建制村比例100%。
(二)治理设施运维情况
崇阳县2021年整治项目的8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情况、均建立了长效运维机制。处理量20吨以上的设施及黑臭水体纳入了年度环境质量监测方案;通山县2021年建设的3座污水处理站、2座生物氧化塘均能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交由各村组自行运维,暂未开展对设施尾水的定期监测工作。
(三)存在问题
通山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体系不健全,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模式不合理;通城县部分村民的思想认识不足、卫生意识落后、生态意识不强。
四、经验做法
五、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工作机制不畅。目前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存在发改、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投入、整治标准不统一、资金投入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很难把其他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成果调度汇总。卫健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家庭饮用水水质监测,但农村群众家庭饮用水质监测存在盲区,难以监管到位。
(二)资金缺口较大。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瓶颈,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成本较高,尽管目前我市乡镇都建设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但因为农村点多面广,特别是我市属于幕阜山丘陵地区,很多自然村湾人口分散,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难以全面入户,往往只能实现人口集中的村湾污水治理。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投入的整治资金较多,生态环境部门能争取的项目资金较少,影响了整治成效。
(三)运维机制待优化。村级缺乏专业人员和专项运维资金,很难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有效管护,负责工程建设的第三方人力有限,很难及时到场进行处置。目前各县市区政府都没有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五、下步工作计划与建议
(一)工作计划
我市将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积极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加强监管各县市区农整项目专项资金开支,提升中央资金执行率,同时做好20吨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定期监测,确保设施运行成效。
(二)政策建议
1.建议从省级层面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统一调度,生态环境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建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对同一个建制村不同自然村湾的,可以按年度和整治难易程度逐年推进。以自然村湾而不是建制村整治成效作为当年整治评估对象,同一个村可以重复申报环境整治,做到每个村湾环境得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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