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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21年(污水处理厂)重点污染源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 011337514/2021-42234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21年(污水处理厂)重点污染源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2021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等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7月13日对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口进行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公示如下:

行政区

污水处理厂名称

受纳水体

监测日期

执行标准名称

执行标准条件名称

监测项目

出口浓度(mg/L)

标准限值(mg/L)

排放单位

是否达标

超标倍数

嘉鱼县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长江中下游干流

2021-7-13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2006 年1 月1 日起建设的/水温>12度/一级A 标准

pH

7.23

6-9

无量纲

总磷

0.08

0.5

mg/L

化学需氧量

20

50

mg/L

氨氮

0.48

8

mg/L

总氮

1.79

15

mg/L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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