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金昌纸业有限公司2021年(废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 011337514/2021-4226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崇阳金昌纸业有限公司2021年(废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2021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等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7月22日对崇阳金昌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排气筒出口废气监测点进行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公示如下:
行政区 | 企业名称 | 行业名称 | 监测点名称 | 执行标准名称 | 执行标准条件名称 | 监测日期 | 流量(m3/h) | 烟气温度(℃) | 含氧量(%) | 监测项目名称 | 实测浓度(mg/m3) | 折算浓度(mg/m3) | 标准限值(mg/m3) | 排放单位 | 是否达标 | 超标倍数 | 备注 |
崇阳县 | 崇阳金昌纸业有限公司 |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锅炉排气筒出口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自2014年7月1日起,新建锅炉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煤锅炉 | 2021-7-22 | 46333.97 | 69.07 | 12.86 | 颗粒物 | 9 | 13 | 50 | mg/m3 | 是 | ||
二氧化硫 | 8 | 12 | 300 | mg/m3 | 是 | ||||||||||||
氮氧化物 | 168 | 248 | 300 | mg/m3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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