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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咸宁!受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误入村民家……

索引号 : 011337514/2022-38597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事发咸宁!受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误入村民家……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近日, 一只受伤的猫头鹰误入村民家中,咸安民警迅速赶到村民家中,及时给予猫头鹰救助。

9月29日早上8时许,咸安公安分局横沟派出所接到辖区孙祠村治保主任吴裕胜报案,在该村村民钟师傅家中发现一只猫头鹰。

民警迅速赶到村民家中,看到这只猫头鹰“躲”在桌架里。在村民的帮助下,民警小心翼翼地将猫头鹰“捕获”。

“它全身的羽毛灰褐色,爪子尖尖的,跟喜鹊一般大小,一副萌态。”民警介绍,经过检查,发现该猫头鹰嘴部受伤,应该是误飞进了村民家中。

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所,移交咸安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处置。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受伤的猫头鹰送至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观察。

据了解,猫头鹰刚送去时精神不振,目前还在人工饲养中。等情况好转,工作人员准备带到植被良好、林木茂密的区域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示,猫头鹰也叫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如果大家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或有不法分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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