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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帮扶报告

索引号 : 011337514/2024-34710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帮扶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专项检查总体情况

(一)排污许可核发情况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中,印发《咸宁市2024年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采取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检查、区域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建立常态化无证排污单位排查机制,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共检查企业924家次,对涉及排污许可超期未延续或未按排污许可实施自行监测的4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629家,其中重点管理排污单位162家,简化管理排污单位467家;登记管理数量共计4164家。

2024年,全市(州)办理排污许可证531个,其中延续8个、首次申请38个、变更428个、整改后申请0个,重新申请266个、注销54个等等。变更的主要原因为省厅复核修改、增加噪声模块等等。

(二)专项检查内容

一是市级专项检查。制定了《咸宁市2024年度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抽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检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自行监测工作情况,联合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组成检查组共抽查68家重点排污单位、12家检测机构;二是常规检查。将自行监测检查和帮扶纳入执法检查和排污许可证复核抽查中,重点对钢铁、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行业的26家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清单式执法检查;三是县级帮扶。各县市区按照年初市局制定印发的《咸宁市2024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针对自行监测完成率低、公开不及时企业进行不定期帮扶,督促指导企业按时完成监测、及时上传数据。

二、自行监测总体情况

(一)总体检查情况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固定污染源监测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024年湖北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工作方案》等文件安排部署,定期深入排污单位开展帮扶指导,帮助排污单位解决在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现场检查68家排污单位、12家检测机构。其中存在问题排污单位49家,存在问题检测机构3家。共检查出问题108个,其中排污单位问题102个,检测机构问题6个。截至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成或基本整改完成108个,整改完成率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咸宁市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类别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96.44%,联网率99.4%。

(二)现场检查和监测情况

1.现场抽测达标情况

分区域、分行业、分项目进行浓度分布和达标率分析,列出超标排污单位清单。

2.盲样考核情况

2.1 分区域、分行业、分项目进行质控样考核合格率

2.2 参与自行监测的社会检测机构盲样考核情况

3.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情况

对照相关标准要求,分区域、分行业、分项目进行比对监测合格率分析。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性情况

组织全市156家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单位进行自评估,随机抽取49家排污单位进行量化评分。

156家单位自评估情况:比较规范96家,无基本规范和不规范企业,60家企业停产或已注销、变更排污许可证。

49家单位量化评分情况:比较规范45家,基本规范4家,无不规范企业。

三、工作成效及经验

咸宁市以日常帮扶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推动企业自行监测有关工作,2024年共推动企业更新完善监测方案42个,专项检查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如指导企业制定并审核排污单位监测方案12个、按照自测指南修改监测方案42个,指导并督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问题整改13个等,督促排污单位换证2个,指导企业完善监测台账管理54家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项检查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为:一是未按自行监测时限要求开展监测,漏测监测项目或缺失监测因子,如雨水等;二是监测方案不规范,以监测合同方案代替监测方案情况较多,遗漏检测方法、标准等;三是自行监测管理存在漏洞,如纸质版监测报告缺失,未做好自动监测定期巡检记录等;四是个别自动监测站房运维管理不规范,站房建设不标准。

五、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联动配合,将自行监测帮扶与监察执法有效结合,以帮代查,以扶促改,一站式、清单式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自行监测检查专业要求高,建议监测中心能多支持自行监测检查,查找更多专业问题;三是进一步提升监管手段,优化自行监测系统,管理和查看时更加方便、快捷,能更清晰查阅到企业存在的问题。

表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地市

区(县)

排污单位名称

类别

评分

比较规范

基本规范

不规范

存在的问题

1

咸宁市

咸安区

湖北天安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8

1、检测报告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与排污许证不一致;2、监测方案编制不完善。

2

咸宁市

咸安区

咸宁市中心医院

重点管理

95

1.一期、二期废水送样不符合监测规范;2.氮氧化物未按照自行监测要求每月进行监测,截止8月份只开展一次监测;3.悬浮物监测数据现场未提供监测报告4.2024年2月27日送样检测二期废水未测出大肠菌群,要求提供监测原始记录。

3

咸宁市

咸安区

真奥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5

1.检测报告中雨水缺项(悬浮物);2.自动监测设备未开展比对监测。

4

咸宁市

咸安区

咸宁市中医医院

重点管理

91

1.自行监测方案制定不规范;2.监测报告出具数据不规范,采样点位图不清晰;3.在线监标识牌未上墙;4.氨氮标液更换记录台账与试剂瓶标签更换时间不一致;5.水样采样器2024年5月15日14:16分显示异常样,但COD、氨氮在线监测仪器数据未发现异常,台账未进行异常记录及情况分析。

5

咸宁市

咸安区

湖北健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3.8

1.监测方案缺少雨水项监测,方案中部分项目表述错误,如非甲烷总烃表述为挥发性有机物;2.监测报告中缺少项目,如雨水检测未开展悬浮物检测。

6

咸宁市

咸安区

咸宁温氏佳丰食品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2

1.未开展雨水监测;2.手工填报率低。

7

咸宁市

咸安区

湖北恒合科技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8

1.自行监测方案中未制定雨水监测方案,但实际已开展雨水监测项目;2.汞及其化合物6月份未进行检测。

8

咸宁市

咸安区

咸宁经开绿水市政环境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86

1.自行监测中每日一测的色度和悬浮物自建化验室进行检测,7月份审定人未签字;2.2023年缺少一个季度的雨水监测报告,2024年至今缺少雨水监测报告。

9

咸宁市

咸安区

永利建材湖北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85

1.企业今年三月运营团队转让,已经申报1-6月停产。2.7月份未按方案开展监测。

10

咸宁市

咸安区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重点管理

75

1.监测报告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测方法未更新。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情况填写不规范。3.自动监测站(污染水处理老站)有异味。4.未制定自行监测方案。5.2024.1.17/2024.1.31监测报告粪大肠菌群未检出。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测方法未更新。7.监测报告中采样点位图不清晰。

11

咸宁市

咸安区

湖北三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5

1、监测方案编制不完善

12

咸宁市

高新区

咸宁浦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87

1、监测方案雨水口、厂界、平面图点位不全

13

咸宁市

高新区

湖北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5

1、监测方案编制不完善

14

咸宁市

赤壁市

赤壁长城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6.5

1、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样品采集和保存方法不完整相应质控措施缺少;2、监测方案部分指标不能满足自行监测要求:噪声监测频次与排污许可证上不一致;3、监测结果公开不及时。

15

咸宁市

赤壁市

赤壁市人民医院

重点管理

95.3

1、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质控措施与样品采集方法不完整。2、监测方案中部分指标不能满足自行监测要求:PH监测方法未更新。3、监测结果公开不及时。

16

咸宁市

赤壁市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6.6

1.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样品采集和保存方法不完整。2、监测方案中部分指标不能满足自行监测要求:氨的分析方法不符合。3、监测结果公开不及时。

17

咸宁市

赤壁市

赤壁市祥源特种布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3

1、监测报告中部分指标不能满足自行监测要求:雨水检测频次不足。2.监测结果公开不及时。

18

咸宁市

赤壁市

永锭(赤壁)纺织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88

1、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缺少质控措施、样品采集和保存方法。2、监测报告中部分指标不能满足自行监测要求:废水、雨水检测频次不足。3、没有对所有监测指标开展监测:二氧化氯和可吸附有机卤未监测。4、监测结果公开不及时。

19

咸宁市

嘉鱼县

湖北嘉鱼春祥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5

1.自行监测方案中监测频次与排污许可证不符。2.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不全。

20

咸宁市

嘉鱼县

武汉椿岭科技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88

1.监测报告中五项监测频次不足。2.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不全。

21

咸宁市

嘉鱼县

武汉仕全兴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8

1.监测方案未依据排污许可证更新时间;2.监测方案内容不全。

22

咸宁市

嘉鱼县

湖北嘉麟杰纺织品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5

2.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不全

23

咸宁市

嘉鱼县

嘉鱼县嘉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重点管理

96

1.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不全。2.缺少监测频次一次。

24

咸宁市

嘉鱼县

嘉鱼县畈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6

1.自行监测方案内容缺少一项。2.监测报告缺少监测频次3次。

25

咸宁市

嘉鱼县

嘉鱼县人民医院

重点管理

95

1.监测点位不足、监测频次不足共五次。

26

咸宁市

嘉鱼县

湖北顺乐钢铁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4

1.监测方案内容缺少一项;2.监测方案未及时更新;3.监测报告内容缺少五项

27

咸宁市

通城县

通城经开污水处理建设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86

1、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2、站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3、监测信息公开不及时;

28

咸宁市

通城县

湖北玉立砂带集团樊牌产业园

重点管理

81

1、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2、自动监测数据记录内容不完整;3、监测点位信息标志牌缺失;4、监测信息公开不及时;

29

咸宁市

通城县

湖北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2

1、自行监测方案中内容不完整;2、在线运维不规范;

30

咸宁市

通城县

湖北三汇肉联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78

1、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2、监测信息公开不及时;3、雨水排口数据监测不全;

31

咸宁市

通城县

通城县红星纸业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76

1、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部分指标没有开展监测;2、在线运维不规范;3、站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

32

咸宁市

通城县

通城县宝塔造纸有限责任公司

重点管理

79

1、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2、监测信息公开不及时;3、监测点位无信息标志牌;

33

咸宁市

通城县

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重点管理

86

1、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2、在线运维不规范;3、监测断面位置不符合要求;

34

咸宁市

崇阳县

崇阳县人民医院

重点管理

92

1、纸质台账记录需进一步规范

35

咸宁市

崇阳县

中节能(咸宁崇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8

1、档案记录需进一步规范

36

咸宁市

崇阳县

湖北永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3

1、纸质监测报告未同步

37

咸宁市

崇阳县

咸宁市禾和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1

1、缺少排污许可季报纸质版

38

咸宁市

崇阳县

崇阳金昌纸业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0

1、排污许可证变更期间,间断性生产。无纸质版原始检测报告

39

咸宁市

崇阳县

湖北丰日电源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7

1、2024年3月更新排污许可证,监测方案应同步更新

40

咸宁市

崇阳县

崇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重点管理

93

1、运行台账管理不到位

41

咸宁市

崇阳县

崇阳县昌华实业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6

1、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需要进一步同步

42

咸宁市

崇阳县

稳健医疗(崇阳)有限公司青山厂区

重点管理

95

1、缺雨水监测统计表

43

咸宁市

通山县

湖北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0

1、厂区无显示屏,监测结果公开不及时、不完整。

44

咸宁市

通山县

通山县人民医院

重点管理

90

1、自行监测方案未编制;2、站房无温度计

45

咸宁市

通山县

湖北安圣科技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0

1、监测结果公开不及时、不完整。2、自行监测方案未编制

46

咸宁市

通山县

通山县无害化垃圾处理厂

重点管理

98

1、手工监测资料不全(部分手工监测报告无纸质版)

47

咸宁市

通山县

通山县通大水治理技术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5

1、厂区无显示屏,监测结果公开不及时、不完整。

48

咸宁市

通山县

湖北景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管理

92

1、监测结果公开不及时、不完整。2、自行监测方案未编制

49

咸宁市

通山县

湖北森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重点管理

90

1、一季度、二季度自行监测工作未落实

注:得分≥80分属较为规范;60分≤得分<80分属基本规范;得分<60分属不规范。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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