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生态示范创建、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统计、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创建、生态环境准入、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污染物排放管理、环评审批、落后产能淘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城市(单位)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环保宣传教育、政务网站等工作。 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市生态环境信息化与宣教中心(宣教工作)、市生态环境科技中心、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联系崇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1. 1986.07—1990.07, 就读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工学学士。
2. 1990.07—1990.12,在咸宁地区环境监测站从事环境监测及分析、化验工作;
3. 1990.12—1995.05,在咸宁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办公室从事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宣传工作;
4. 1995.05—2000.06,在咸宁市环保局(该局当时系隶属于咸宁地区城环局的副县级单位)任综合科科长(副科级),2000年元月当选为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委员;
5. 2000.06—2003.03,在独立升格后的咸宁市环保局(正县级单位)代办公室主任,负责文书、档案、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党建等工作;
6. 2003.03—2006.02,任咸宁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兼党办主任,2005年5月当选为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委员;
7. 2006.02—2008.02,任咸宁市环保局管理科科长,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管理等工作,2006年12月当选为咸安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 2008.02—2011.11,任咸宁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负责污染控制、总量减排、清洁生产、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固废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工作;
9. 2011.11—2022.03,任咸宁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10. 2022.03—2023.03,任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11. 2023.03—至今,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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