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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2-26

机构名称: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

机构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机构电话:0715-8898133;812615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机构职能:

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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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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