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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19-02-26

机构名称: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人姓名:

机构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机构电话:0715-88987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挥、调度、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二)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三)承担生态环境举报(信访)、转办案件查处,协调解决较大、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协助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查处情况督查、考核。

(四)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负责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跨区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调查、立案工作。

(六)协助负责辖区内较大、跨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工作。协助县(市、区)政府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工作。

(七)按照依法确定的范围和权限,在西凉湖保护区内负责渔业渔政管理、水生生物保护和执法,实施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旅游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八)建立健全西凉湖保护信息共享、联防联控、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协同保护生态环境。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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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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