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大气环境科
负责人姓名:
机构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机构电话:0715-889886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机构职能: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和大气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工作,牵头市承担的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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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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