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2日,我局收到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抄清》(咸政督字〔2023〕176号、177号)并转畜禽养殖污染信访投诉件2件。接到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后,我局主要领导当即作出批示,分管同志迅速带领相关科室会同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并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取样监测。通过走访周边群众,与有关乡镇、村组负责人、养殖业主和信访人分别了解相关情况,现将相关信访投诉件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诉求
2023年5月5日、5月7日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共收到畜禽养殖污染信访投诉件两件:一是通山县九宫山镇寨头村水库承包商向水库内倾倒生活垃圾和畜牧排泄物,影响下游居民日常用水。二是通山县燕厦乡南洞村岭背组日常用水水源被上游大屋基养猪场污染。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反映九宫山镇寨头村水库信访件调查情况。
基本情况:通山县九宫山镇寨头村水库位于寨头村2组,水域面积30余亩,主要功能为村级农田灌溉用水水源,不属饮用水源。据寨头村支书王定华反映,2021年以前水库由村集体承包给个人养鱼,目前经营权已收回。离水库周边200米范围内(位于居民区)有两家规模以下养猪场,为村民王银桂、李家塘私人养殖场,养殖规模共生猪15头。
调查情况:养殖场建有粪污收集池,粪污收集后部分还田利用,部分与2组村民生活污水经排污管道直排水库。通过向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了解和现场核查,该组农村改厕不彻底,水库边可见周边村民房前屋后引出的排水管网入库,80余户村民生活污水和畜禽污水大部分直排水库,水域内可见少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影响水库水质,反映情况属实。信访人李先生不在家外出,经电话联系,他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本村江姓承包商在寨头水库私人养鱼,从外地拖来养殖粪污往水库投肥。信访人反映的江姓承包商不在家,我局在水库周边随即走访了几位村民,反映未注意有人往水库倒养殖粪污。我局将信访件调查情况与信访人进行了电话沟通。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安排监测机构对寨头水库水体进行现场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主要污染物含量氨氮0.04mg/L、粪大肠菌群800MPN/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化学需氧量(COD)25mg/L,符合地表水Ⅳ类(一般工业用水);总磷0.15mg/L,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湖、库)Ⅴ类(不符合农业用水水质标准)。
处理情况:1、寨头村2家私人养殖场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没有法律罚则,本次不予行政处罚。由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和九宫山镇政府督导养殖场做好雨污分流、扩建污水和粪污收集池,将现有污水池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2、由九宫山镇政府督促寨头村落实水库管理要求,发挥环保监督员职责,加强寨头水库日常巡查,禁止将水库承包给个人投肥养鱼。3.建议通山县政府统筹组织开展九宫山镇寨头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协同推进工作,解决农户生活污水直排寨头水库和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
(二)反映通山县燕厦乡南洞村大屋基养猪场信访件调查情况。
基本情况:通山县燕厦乡南洞村大屋基养猪场位于南洞村8组大窝垅,名称为通山县穗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郭春明,属于正大集团代养户,建有猪舍2栋,养殖规模年出栏生猪2000头。2022年6月,该养殖业主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同年9月进猪苗开始养殖。 养殖场建有化粪池2座,容积2300立方米,配备干湿分离机1台,但闲置并未使用,配备了一辆吸粪车。
调查情况:现场调查发现,前段时间该合作社猪舍因室外污水收集管道破损,导致养殖粪污直接排入外环境,后经整修完善,猪舍粪污基本可入收集池,但厂区仍有跑冒滴漏现象,废水流向该养殖场旁边山脚沟渠,沟渠水有明显的泡沫和底泥发绿痕迹。在粪污还田利用方面,该养殖业主与附近农户协商还田,面积20余亩,现场无法提供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和协议。从现场情况来看,粪污还田后的水田经近期翻耕整改后仍有粪污痕迹。
通过走访,下游村湾李姓村民反映2023年4月前后曾发现附近淘沙港水体出现养殖粪污,污染水环境,对生活造成影响,其本人找到养殖业主反映此事,业主承认并承诺今后注意。通过调查,粪污流入淘沙港主要原因是粪污还田利用没有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粪污直接倾倒水田,随大雨冲到淘沙港,从而影响群众生活和周边环境。随后调查组同信访人之一谭先生见面了解情况,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通山县燕厦乡南洞村穗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涉嫌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由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依法立案调查。5月10日通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已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工作调度。做好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调度。赤壁市关闭规模以下养殖场26家。崇阳县120家规模养殖场落实了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和养殖业主“四方包保”,34家大型规模养殖场落实了县级领导包保,制定了县级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提档升级工作方案。二是专题研究部署。5月22日,局主要领导召集有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决定近期开展畜禽养殖场环境问题大排查,依法打击养殖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工作联动。我局将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大整治和养殖业规范化发展工作,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规范一批、整治一批、打击一批”,加快全市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养殖污染信访投诉高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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