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 行动方案》起草情况说明
索引号 : 011337514/2024-2947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关于《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 行动方案》起草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行动方案》起草背景
2018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六年来,我市长江大保护工作力度持续增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各重点工作较好完成,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和标志性成果。虽然我市长江大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些成效需要持续巩固。同时,在长江大保护中,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任务艰巨;非煤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滞后;农业面源污染点多面广;湖泊综合治理难度较大。这些问题和任务,需继续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提质增效行动予以解决和落实。
二、《行动方案》起草过程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会同十大行动牵头部门起草了《行动方案》,先后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13条,采纳7条,未采纳6条。4月29日,《行动方案》已经市生态环境局局务会议审议。
三、《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一)关于主要任务。主要是分别明确了10个专项行动具体工作任务。其中,5个行动是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的延续和深化,包括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城镇污水系统治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养殖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5个行动是新设立的专项行动,包括森林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湖库及消落区综合整治、磷石膏综合治理攻坚、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绿色激励机制。
1.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陆水入河排污口全部溯源和70%整治任务,完成斧头湖、西凉湖和黄盖湖80%的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陆水、斧头湖、西凉湖和黄盖湖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和其他流域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排查。
2.城镇污水系统治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市城区和赤壁市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赤壁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城区达到95%以上。
3.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巩固长江高水平保护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成果,进一步补齐嘉鱼县、赤壁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短板,持续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船舶水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依法处置,船舶靠港岸电使用量稳步提升。
4.森林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到2025年,完成荒山绿化7.77万亩,实施森林质量提升51.91万亩,推进全市554万亩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严格保护,持续推进打击毁林毁湿专项行动,推进林地和湿地综合监测,实现重点区域功能更完备、结构更稳定、质效更显著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
5.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到2025年底,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水稻、油菜、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稳定在4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水稻、油菜、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化肥使用量 (折纯量)比2020年减少4%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8%以上;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西凉湖、斧头湖周边连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
6.重点湖库及消落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推进咸安区章家湖综合治理,严禁非法侵占湖泊水域岸线,确保湖泊面积不萎缩。开展斧头湖水质提升攻坚,持续改善湖泊水环境质量。
7.磷石膏综合治理攻坚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把好“三磷”企业落户准入关,加强涉磷企业监管,防范涉磷污染行为。
8.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改善,持续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4—2025年完成全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205.2公顷。
9.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到2025年底,建立富水等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丰富流域生态补偿内容,优化补偿方式,推动已建立的跨县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运行和逐步完善,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10.完善绿色激励机制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实施绿色能源消费促进行动。落实新能源参与各类市场化交易。加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保障年度履约率达到90%以上。
(二)关于工作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工作专班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有关秘书长和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的规格上,参考我市2022年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规格,我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工作专班提升到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有关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强化统筹督办。专班办公室要完善“季调度、半年通报、年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各专项牵头单位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统筹督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实施通报批评和督办问责。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咸宁日报、咸宁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要加大全市长江大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全面关注、全民参与、全力推动长江大保护的良好局面。
四、请求事项
(一)建议《行动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二)请求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安排,分各县(市、区)召开环委会,对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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