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人大 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37514/2020-2460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人大 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29 15:58:10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有需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1件,其中主办件1件(即市政协04号“涵养好中部“绿肺”‘绿心’ 进一步擦亮咸宁生态名片”提案),会办件40件(其中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19件)。2020年6月30日,我局已将全部会办件会办意见提交给了主办单位;9月30日,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并结合实际认真办理,我局及时将主办件向提案人进行了回复并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办公室进行了报告。我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收到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各科室、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强化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窗口,认真办理,按时回复。根据局党组意见,局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修改完善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对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办理要求进行了规定。
(二)强化沟通,提升质量。根据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和市政协办关于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单位,第一时间与主办单位或建议、提案人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建议、提案人意图,并结合实际进行办理。特别是主办件在04号提案办理过程中,局分管领导先后两次带领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与提案人见面沟通,汇报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前期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最大限度争取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我局还主动邀请提案人参观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和生态环保有关设施,让提案人实地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另外,对一些实在不能解决,或不能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或不符合政策无法解决的,我局督促有关科室(单位)努力向提案建议人做好解释。
(三)认真答复,确保满意。一是办公室严格审格。对各承办科室、单位的每一个主、会办回复意见,局办公室都要对照相应的建议提案认真核对是否较好地回应了建议提案人提出的建议,回复是否具有针对性,并根据审核情况督促有关科室(单位)进行修改。二是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所有的主、会办件,都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后才能正式向主办单位或建议提案人答复。三是确保建议提案人满意。要求各承办科室、单位对主办单位或建议提案人提出异议或有疑问的,要详细进行解释,解释后不满意的,重新回复。因尽心办理,在10月16日市政协组织的2020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会上,04号提案人强烈建议将我局评为政协提案办理优秀单位。
另外,针对2019年办理情况为B类,代表、委员不是很满意的建议提案,我局将其作为续办建议提案,与2020年新交办建议提案一起,纳入了各科室、单位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范畴,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相关最新进展情况,取得了建议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如2019年汪红梅委员提出的第21号关于加强城区躁声污染防治的提案,经过我局今年的续办,该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二、主办件办理情况
为了办好市政府五届四次会议04号提案,根据咸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安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2020年,我局联合有关单位在全市组织开展了“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和生态文明建设培训、咸宁环保世纪行等宣传活动。制定并印发了《咸宁生态市(绿色崛起)建设考核办法》,指导有关县(市、区)新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2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村108个。崇阳县继赤壁市后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咸宁市于12月7日正式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全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国家级生态村、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分别达到2个、2个、1个、41个和433个。在中央文明办、生态环境部举办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境摄影书画比赛中,我市2幅作品获三等奖,8幅作品获优秀奖,局集体和刘会林同志分别被中国环境报社表彰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咸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说我局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与代表、委员沟通协调比较到位、回复及时、办理质量相对较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按照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安排,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最终完成时间是2023年,虽然我市已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但距离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擦亮咸宁生态名片还有一定距离。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将以代表、委员满意为标准,以提高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步伐,以2023前全市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努力争创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早日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真正擦亮咸宁生态名片。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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