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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议案 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索引号 : 011337514/2022-4113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议案 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办理工作情况

(一)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市政府系统承办代表建议共522件,其中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26件,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16件,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95件,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98件,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87件,一次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达到98%、99.13%、100%、100%、98.86%,办理结果为A类(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和B类(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启动的)建议分别达到87.3%、88.79%、90.79%、90.81%、90.81%。

(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市政府系统续办《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议案》。近五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将生态文明融入到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开启了咸宁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全市森林覆盖率53.01%,城市绿化覆盖率41.39%,是全国首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建成国家湿地公园6个,省级湿地公园3个,通城县、通山县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赤壁市、崇阳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通山县、通城县、咸安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全市有省级生态乡镇51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村475个。在2020年生态省建设考核中,我市是四个入选优秀等次的地市州之一,考核成绩位列全省第二。

(三)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的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共87件(含党群部门2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36件,占承办总数的41.38%;农村农业方面11件,占承办总数的12.64%;城建环资方面15件,占承办总数的17.24%;教科文卫方面12件,占承办总数的13.79%;监察司法方面3件,占承办总数的3.45%;社会建设方面10件,占承办总数的11.49%。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这些建议分别交由68家单位承办,其中涉及主办单位27家。建议回复率实现了100%,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86%。从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来看,87件建议全部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

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A类)21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24.14%。

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启动的(B类)58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66.67%。

已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C类)5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5.75%。

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留作参考,已向代表作出解释的(D类)3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3.45%。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指导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议案和建议等的办理工作。但办理质效与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问题解决还不够彻底。从今年的办理情况看,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启动的(B类)58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66.67%,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二是沟通联系还不够紧密。在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衔接不够,代表与会办单位联系不多,会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的问题。三是成果转化还不够及时。个别承办单位注重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但将办理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指导实践、形成长效化机制等方面做得还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将坚定不移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办理的主动意识,不断改进办理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办理的工作质量。一是加强组织保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办理流程,拓展问题解决途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二是狠抓工作重点。坚持把建议办理作为推动改革发展、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载体,推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持续加大督办力度,注重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务实、成效真实。三是争取广泛支持。督促各承办单位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保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尽最大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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