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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37514/2024-01400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有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2件,其中人大建议11件(主办件1件、会办件10件)、政协提案11件(均为会办件)。至2023731日,我局已将全部会办件会办意见提交给了主办单位,承办的主办件《关于对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人大建议31号)按时办理完成。我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收到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各科室、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强化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窗口,认真办理,按时回复。根据局党组意见,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对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办理要求进行了规定。

  二、强化沟通,提升质量

  根据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和市政协办关于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单位,第一时间与主办单位或建议、提案人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建议、提案人意图,并结合实际进行办理。对一些实在不能解决,或不能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或不符合政策无法解决的,我局督促有关科室(单位)主动与提案建议人联系,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三、认真答复,确保满意

  一是办公室严格审核。对各承办科室、单位的每一个建议提案办理意见,局办公室都要对照相应的建议提案内容认真核对是否较好地回应了建议提案人提出的建议,回复是否具有针对性,并根据审核情况督促有关科室(单位)进行修改。二是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所有的建议提案办理件,都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后才能正式向主办单位或建议提案人答复。三是确保建议提案人满意。要求各承办科室、单位对主办单位或建议提案人提出异议或有疑问的,要详细进行解释,解释后不满意的,重新回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115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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