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访问 无障碍浏览 简体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内审工作总结

索引号 : 011337514/2023-06261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内审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目标管理和风险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和提质增效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明确做好财务和项目审计工作。2022年度,我局在审计局和财政局的指导帮助下,完成了有关日常监督审计,现将内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单位内审体系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审计监督体系建设,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将内部审计职能设立在财务,内审工作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履行审计职责,组织开展审计事项,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审计工作。为规范部门内审工作程序,制订了《咸宁市生态环境部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咸宁市生态环境部门“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

(二)自行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检查并整改。对我局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对嘉鱼县分局2022年度资金执行、财务收支等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附件不全等问题20多条,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

(三)接受财政局对我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针对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生态环境局财政财务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指出的我局固定资产、经费支出和预算支出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我单位立即整改纠正,并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单位财务收支的规范性、完整性。

(四)聘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2019-2021年的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论显示,我单位会计科目设置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合规,三公经费无违规开支的情形,大额资金支付执行了“三重一大”政策规定。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