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访问 无障碍浏览 简体

关于2024年第3季度“双随机”检查问题交办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514/2024-28497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关于2024年第3季度“双随机”检查问题交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咸宁高新区分局:

为加强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监管,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落实方案》(鄂环办〔2015〕285号)要求,2024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3季度“双随机”检查。此次共检查企业21家,其中咸宁高新区5家、咸安区1家、嘉鱼县3家、赤壁市2家、通城县5家、崇阳县2家、通山县3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8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请各地对照《2024年第3季度“双随机”检查问题清单》,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轻微环境问题,加强帮扶指导,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格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支队指挥中心(邹晓伟 0715-8898715)。

附件:2024年第3季度“双随机”检查问题清单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2024年第3季度“双随机”检查问题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地区

检查发现的问题

1

湖北金帆印务有限公司

嘉鱼县

危废间建设不规范,危废台帐记录不完全

2

赤壁嘉林纺织有限公司

赤壁市

正在开展“三同时”验收,暂未完成。

3

通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通城县

污泥处理台帐需完善,危废未及时转运。

4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咸宁通城城北加油站

通城县

1.检测报告缺少油气处理装置排放浓度项目;

2.排污许可证未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一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HJ1249一2021)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执行;

3.危废暂存不规范。

— 1 —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