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访问 无障碍浏览 简体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 011337514/2024-31944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5)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宣传教育引导还需加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在群众中尚未形成行动自觉。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推进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凝聚社会共识,促进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提升。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力量,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垃圾分类、循环利用、低碳出行、低碳生活等知识。

3.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广泛打造绿色低碳、节约型公共机构。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大力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活动。

四、整改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报道情况。市委宣传部统筹部署生态环保主题宣传,将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流域综合治理、长江大保护等相关专题纳入重点选题计划,组织市级媒体多形式、立体化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在咸宁日报、咸宁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持续开办专版专栏专题,积极对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中央、省级媒体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亮点工作宣传,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2024年,市级媒体刊发相关稿件1144条,先后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新闻发布会2场,在中央、省级媒体刊发生态环境保护稿件40余篇,咸宁日报刊登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专版4个,咸宁广播电视台在电视两个频道、电台两个频率每日分时段播出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累计播出7000余条次,两个电视频道每天循环播出相关公益飞字,累计4万余条次。

2.生态环境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市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宣传和普及低碳绿色环保生活理念,不断凝聚全社会守护生态环境的共识和合力。市发改委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8.15全国生态日活动,向温泉城区20余万市民发放环保宣传短信,组织干部职工赴企业参观环保设施,组织相关单位、企业参加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市资建局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环保手提袋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开展“世界地球日”相关政策宣传等知识,开展地灾防治演练,在咸宁广播电视台举办“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地质灾害防范知识有奖问答特别节目;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节水、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等宣传教育进机关实践活动3场,发放节能宣传海报、折页5000余份,环保宣传品2000余份,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与降碳、节约等线上活动5次,直播和线上竞答参与人数14000余人;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直单位、企业、学生、社会公众开展“文明祭祀”、“4.15”国家安全日、“全国低碳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10多场活动;市城管委创新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五进”活动60余次,联合多部门组织了“垃圾分类快闪秀”“线上知识问答比赛”“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分类进万家宣传活动”“分类志愿行”“分类体验官”等系列活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2024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开展节能宣传线上知识竞答、安全知识和低碳出行进校园、节能宣传徒步走等活动、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进行宣传、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册;市经信局积极宣传绿色制造体系,通过咸宁工业微信公众号解读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举办“新型工业化”大家谈系列活动,结合新型工业化重点任务,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进行培训;市住新局积极开展城市节水周宣传、守护绿水青山巡湖活动,参与幸福河湖评选活动,咸宁市淦河获评拟入2024年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之一。

3.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情况。一是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提高绿色采购比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重点工作的提示函》等文件,要求采购人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格落实强制采购。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政府采购总额为24.6亿元,其中中小企业采购总额为22.2亿元,占全部采购总额的比重为90.22%,按金额计算,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9.4%。二是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体系,引导养成绿色低碳生活工作方式。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近三年来,全市党政机关分批次成功建成节约型机关346家,创建率87.15%,超额完成7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目标。2024年组织筛选4个有创建基础的公共机构申创国家级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申报的《示范见效创新助力引领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案例获评全国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三是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咸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咸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等文件,建成8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社区、53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实现主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探索“集中式+就地式”全覆盖、全收集、全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的咸宁模式,在2024年第一季度(最近一次)住建部垃圾分类评估中,我市在全国85个同类小城市中排名第5,居全省同类城市第一。四是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包括黑臭水体)。印发《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和《咸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指导各地综合实际情况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4年10月,全市共完成39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4.73%;治理农村黑臭水体41条,占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总数的97.2%,均超额完成省定年度任务。五是积极推进“清洁家园”行动。组织召开全市乡村建设暨“清洁家园”、“厕所革命”工作会议。在农村推广“一坑两桶三上门”垃圾分类模式,全市自然村覆盖率已达59.38%。定期对“清洁家园”行动进行月调度,截至目前,共计发动群众投工投劳38910个工时;清理砂石堆、粪便堆、杂物堆5733个;规整柴草垛、砖石垛5972个;整治乱搭、乱建、乱拉乱接7167处;清理沟渠1395公里;清理塘堰2578个。六是大力推进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绿色工厂拟申报企业摸底,及时将25家企业纳入绿色制造培育库;将16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纳入市级绿色制造体系认定范围,其中15家企业成功获批省级绿色工厂称号;金士达、元气森林、捷通食品、宏盛模具、今麦郎、羊楼洞共6家企业已通过省级审核,正式推荐至工信部参与国家级绿色工厂评选。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之日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刘治国

联系方式:13907249825 联系邮箱:hbxnhjbh@163.com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