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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市序号58)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 011337514/2024-32089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市序号58)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序号58)整改工作,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少数县(市、区)近年来未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未积累环境应急工作经验,且大部分地区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不完善、环境应急监测人员不足。环境风险防控的源头防范、过程控制、事故应急、损害赔偿的工作体系尚未完善,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尚不健全。

二、整改目标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体系、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

2.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清单,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

3.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4.建立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环境隐患排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源头防范、过程控制、事故应急、损害赔偿、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

四、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024年11月8日,咸宁市政府、赤壁市政府、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联合举办了2024年陆水河穿越管道泄露暨“一河一策一图”综合应急演练。指导咸宁高新区、通城县、通山县、崇阳县等地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区域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建立环境应急物资清单。对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咸宁市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投入资金20余万元,补充了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40余台(套)。

三是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2024年2月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举办了“学业务 转作风 建新功”春节集训,对环境应急管理、环境隐患排查等业务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共计培训人员200人次。2024年10月29日至31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举办了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对环境应急监测等业务进行了专题培训,共计培训各县(市、区)环境监测人员34人次。2024年8月份,组织5名人员参加了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2024年7月份,举办了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相关法律、美丽中国建设等作为了培训内容,提升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生态环保、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完善应急联防联控机制。与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更局等6个部门签订了环境应急联动协议,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斧头湖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框架协议》,在前期与岳阳市、武汉市、黄石市、荆州市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了斧头湖水质提升联合调研,嘉鱼县与江夏区开展了跨区县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座谈与演练,武汉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咸宁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开展了2次跨界交叉执法,通过区域互动,共同防范环境风险。制定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常态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作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源头防控、过程控制、事故应急、损害赔偿、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之日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陈雄 联系方式:0715-8898836

联系邮箱:704373909@qq.com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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