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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 011337514/2024-32257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4)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专业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员不足,生态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及信息统计运用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二、整改目标

多渠道吸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员,充实全市生态环境专业队伍力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升环保铁军素质,逐步适应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三、整改措施

1.科学制定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用编计划,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遴选和事业人员公开招聘、“招硕引博”等多种渠道,充实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力量。

2.举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业务集中培训班、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骨干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助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专业治理能力大提升。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配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水平。

4.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支持创新主体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加速环保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开展“揭榜挂帅”等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活动,促进省内外先进环保科技成果来咸转化。

四、整改情况

(一)多渠道吸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员,充实环保专业技术力量。

制度化和多样化开展人员招录。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定期召开人事专题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人员用编以及人员调配工作,市委编办根据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进行用编批复,有计划的进行人才招录和培养,通过各种政策渠道进行招录。2024吸收4名工作人员到全市系统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垂改以来的近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招录人员43人,其中市局及直属事业单位17人,分局及各单位26人;其中公务员18名,事业单位人员25名;其中全日制硕士学历人员8人,其余均为本科学历,环境工程类专业占比80%。极大充实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专业人员力量。

(二)多层次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提升环保铁军专业素质。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素质的现状,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培训,做到重要干部重点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形成干部职工好学向学新局面,助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专业治理能力大提升。一是组织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市委组织部每年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列入年度专题培训计划。2024年,组织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干部,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开展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共40人。同时,县(市、区)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也相应组织培训,咸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咸安区各乡镇、环委会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通山县委组织部邀请市级专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对环委会成员单位进行授课。二是组织参加和举办多项培训。选派人员参加省委组织部2024年省级主体班,市委组织部2024年春季、秋季学期市级主体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等;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市直属生态环境局系统副县处级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共计31人参加培训。组织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专题网络培训班自主学习选修课程,每人不少于50学时。参加省厅各类综合培训,选派人员参加2024年全国地市级和县级生态环境局长培训班、2024年全国县级生态环境局长岗位培训班、2024年全省县级生态环境培训班等;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参加中央组织部联合生态环境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专题培训班。三是举办各类生态环境专业技术培训班。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学业务 转作风 建新功”春委集训、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培训、咸宁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培训会、全市机动力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等,极大提升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配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水平。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建设。根据执法应急能力现状,按照装备现代化的要求,对标对表制定了执法装备能力提升建设方案并落实。2024年市级生态环境系统花费 48万元,购置执法检测设备。近两年,花费近10万元,购置执法人员服装23套。县级生态环境分局近两年通过招标采购无人机、执法设备、监测设备等执法监测装备设备,广泛应用到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实践中。全面推进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充分发挥执法装备的支撑作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精准化监管水平。二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投资1.1亿元高标准搭建起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持续完善体系内容和强化体系应用,稳步增强咸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配备能力。“智慧长江”体系完成建设72套水环境、大气环境自动监测和监控设施;构建包含指挥驾驶舱、业务中心、数据中台、公共服务4大模块,共23个业务系统;通过生态环境监管指挥中心“中枢”,对咸宁市环境质量监测、预测预警、管理调度进行统一管理。2024年新增7个国控噪声自动监测站点、4个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形成全市230余套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源等监测监控设施的“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感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支持创新主体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加速环保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开展“揭榜挂帅”等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活动,促进省内外先进环保科技成果来咸转化。

一是支持创新主体积极申报省级项目。湖北科技学院“富硅生物炭对稻田土壤碳矿化、激发与含碳温室气体排放影响机制”项目获省级自然基金项目立项,“环境功能材料的高效创制及其作用机制”获省自然科学三等奖。二是加大市级项目支持力度。将环境保护纳入2024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支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关键技术研发。三是积极开展湖北省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活动。促进武汉纺织大学“汉麻全流程清洁化生产工艺与装备”、武汉理工大学“养殖场污水处理及有机水溶肥生产的技术创新研究”、湖北科技学院“高效太阳能灭虫灯光伏组件开发”3项绿色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转化金额达150万元。四是鼓励企业对绿色创新科技成果进行登记。登记“一种含活性炭负极材料的耐低温锂离子电池及其制备方法”“一种SCR脱硝系统的静态混合器 ”“一种超低温高循环稳定性的硅基负极材料及其锂离子电池”3项绿色创新成果。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之日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4129日至20241220日)。

联系人:刘福玲

联系方式:13886510069 联系邮箱:11066300@QQ.com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6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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