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保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的说明
索引号 : 011337514/2023-3575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保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我局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梳理。经研究,我局2023年没有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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