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咸宁市环境统计公报
索引号 : 11337514/2019-0347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2014年咸宁市环境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5-12-17 08:17:00
(一)废气
2014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769.96亿标立方米,较上年减少5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72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2.3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64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1.71万吨,较少增长17%;机动车排放量0.90万吨。全市烟(粉)尘排放总量1.76万吨;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0.06万吨。
(二)废水
2014年,全市废水排放量8559.9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1917.85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2.4%;生活污水6634.93万吨,占废水排放量的77.5%。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 5.14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0.42万吨,较上年下降33%;农业源排放量2.24万吨;生活源排放量2.46万吨,较上年下降1 %。全市氨氮排放总量为0.514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0.011万吨;农业源排放量0.19万吨;生活源排放量0.31万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14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49.56万吨,综合利用量191.23万吨,处置量158.3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99.9%。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0.23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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