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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选拔 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索引号 : 011337514/2022-41734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2022年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选拔 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建设我市高素质环保铁军,加大从生态环境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分局人事任免及人员调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工作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岗位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范围、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职级的行政编制人员,且进行了公务员登记;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工作程序

生态环境局面向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选拔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统一命题,集中考试,择优录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1121日8:301123日17:3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党组审核把关、签署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898769)审核。同时还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身份及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身份及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确定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选拔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本次人员选拔。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到准考证后原则上不得放弃。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11月26日上午9:30-11:30面试时间11月26日14:30--15:30笔试、面试地点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7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与计划选拔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面试人员确定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依笔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结合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五)考察

按选岗位数量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实施。

研究决定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选拔工作专班负责将考生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拔人选

(六)公示

将拟选拔人员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拔资格。

、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市生态环境局选拔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报名、资格初审等工作。

(二)报考人员要正确处理好报考与工作的关系,做到报考、工作两不误。

(三)参加组织实施选拔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违规违纪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客观公正、平稳有序。

(四)公开选拔过程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21

附件1

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拔

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职务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历


                       (党组盖章)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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