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访问 无障碍浏览 简体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斧头湖流域治理一期工程项目(斧头湖生态保护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7514/2021-2307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1〕7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斧头湖流域治理一期工程项目(斧头湖生态保护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14 16:11:02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斧头湖流域治理一期工程项目(斧头湖生态保护带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鉴于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及嘉鱼县政府退垸还湖意见, 建设内容中圩垸拆除面积加大、湿地类型变更、估算总投资增加等原因,经研究,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019-421200-77-01-051459),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退垸工程、生态保护带工程。退垸工程主要包括圩垸清除、淤泥清理。其中:生态保护带内圩垸贯通整治面积221.9万平方米,共清除圩垸全长23.7公里,挖方量总计 61.68万m3;生态保护带工程包括生态基底构建工程以及植被恢复工程,构建生态湿地总面积286.56万m2,种植植物149.5万m2

    二、项目选址

    南起斧头湖东湖排水闸南侧,北达大堰湖排水闸,沿斧头湖堤迎水侧建设保护带,沿斧头湖岸线全长约6.4km, 湿地纵深150-7OOm。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28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0〕67号、咸发改审批〔2020〕132号作废。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 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斧头湖流域治理一期工程项目(斧头湖生态保护带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查、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