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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 011337514/2020-06519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4-16 13:00

因与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合同到期,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拟就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三、项目预算:26.5526万元

四、项目概况: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占地面积4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共11层),包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等4个财政独立核算单位,计划采购的服务内容为:上述单位所需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24小时秩序维护)、报纸、信函等收发服务、水电、绿化带日常维护等,投入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采购方提供建筑面积千分之四平方建筑面积的物业用房)。

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承包,响应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承包区域内提供保安、保洁及其他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按政策发放相关福利,并承担全部风险责任。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投标总价。

四、服务内容

1、大厅保洁

1.1范围:地面、墙面、台阶、顶面、楼梯、宣传牌、指示牌、烟筒、果皮箱及其它设施等。

1.2要求

1.2.1正常工作期内地面不间断清理,保证无痕迹。

1.2.2每周一次用干布不锈钢油轻抹大堂内各种不锈钢制品,包括门柱、镶字、宣传栏,等每天用干布擦试一次,如有污渍等及时擦净。

1.2.3出入口台阶每周用洗洁精冲刷一次。

1.2.4大理石台面每天保洁一次。

1.2.5烟筒、果皮箱每天用蜡布擦一次,如有烟蒂污物时应及时更换,果皮箱每天最少清倒一次,如遇果皮箱已满及时清倒。

1.2.6顶面每半年保洁一次(清除蜘蛛网、灰尘等)。

1.3 标准:地面无烟蒂、灰尘、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污迹,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拭无灰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玻璃门无水迹、手印、灰尘污迹;顶面、风口目视无污迹、灰尘;其它设施完好无损。

2、大楼公共区域及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保洁。

2.1范围: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通风口、灯饰、家具、玻璃等室内所有需保洁的部位。

2.2要求:                         

2.2.1地毯每天吸尘一次,每月清洗一次。

2.2.2地板砖地面每天保洁一次,每半年打蜡一次。

2.2.3要求打扫的办公室、值班室桌面、摆设每天保洁一次,家具、设备、设施根据分类不同,运用不同的手段、方法每天保洁一次;会议室每次开会前一天保洁一次,并将桌椅摆放整齐。

2.2.4办公室每天上班后日常保洁一次,每周全面保洁一次。

2.2.5值班室床单及被套每天更换一次。

2.2.6门窗外面玻璃每年清洗一次。

2.3标准:保持地面整洁、有光泽;保持墙面洁白;桌面、摆设、玻璃无灰尘、无污迹;家具表面清洁滑爽、不易沾灰。

3.卫生间保洁

3.1范围:大楼内所有卫生间的地面、墙面、顶面、洁具等部位。

3.2要求:

3.2.1每天上午、下午分两次重点清理、保洁卫生间。

3.2.2墙面、顶面、隔断、灯具每两周除尘保洁一次。

3.2.3每周消毒一次。

3.3标准:清理地面垃圾积水,保持地面干燥、台面无积水;目视墙角干净,便器洁净无黄迹;厕位无异味、臭味。

4.垃圾桶

4.1范围:物业区域内所有的烟灰缸、垃圾桶。

4.2要求:

4.2.1每天清倒、清洁烟灰缸、垃圾桶一次,如遇垃圾桶较满、有异味等应及时清倒、清洁。清洁垃圾筒时应内外一起清洗。

4.2.2每周用喷雾器喷消毒药水对垃圾筒内外消毒杀菌一次。

4.2.3标准:目视垃圾筒内、外无粘附物、污渍。

5.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5.1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分类垃圾桶,垃圾应袋装,并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5.2垃圾每日至少收集2次,做到日清,垃圾桶、果壳箱无溢满现象;

6.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6.1雨、污水井通1次/月,检查(并视检查情况随时进行清掏)

7.办公楼维修

除电梯等特种设备外,每月会同采购方组织对办公楼及其周边设施、设备开展一次检查,并根据采购方要求,承担单处费用在200元以内的小型维修费用;单处维修费用超过200元的,由采购方与供应商共同核验后确定费用分担方式。

8.办公楼及周边绿化

定期对办公楼及其周边绿化带进行维护,清除绿化带内杂草、枯枝(叶),防止病虫害,并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质量、管理、环保等相关文件、证书(如近两年来与其他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主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书等)。

五、服务期限: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

六、付款方式:按季支付方式:采购方在每季的末月15日前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当季物业管理费(遇节假日顺延)。

七、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的进入下个询价环节。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响应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宣告本次询价采购失败,须重新组织询价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询价评审小组在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询价公开、公平、公正,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应派人在采购方询价会场外等候,并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开标活动。

6.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7.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1.文件组成

1.1.询价响应报价;

1.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4.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业绩等)。

2.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2.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2.询价响应文件的报价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

2.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九、询价保证金: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十、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8时起

2.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17时止

3.递交地点: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713办公室

4.本项目将于2020年4月23日15:00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719会议室进行评审。

十一、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分法(100分制),包括资质审查(否决性审查,不记分)、技术审查(60分),报价审查(40分)三部分。评审组先对响应供应商方资质文件评审,然后对资质文件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进入报价文件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两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名供应商(得分最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询价供应商。评分结果当面告知各供应商。评分细则如下:

1、资质审查(否决指标,不记分)

    2、技术审查(60分)

十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肖余祥  电话:07158271319

附: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直接参与询价时

提供)

3.询价单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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