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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咸宁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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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15年咸宁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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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环保法》,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抓好环保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提高工作认识。2015年,我局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 “一把手”亲自抓,提出“宣传首位工作意识”工作思路,将信息公开工作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还在全市宣教信息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2015年,我局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力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于各大报刊媒体安排专版宣传报道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安排工作人员赴省内信息公开先进单位调研学习,邀请市政府信息科董奇峰讲授如何编写报送信息,促进和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写作水平,为我局加强政务信息编写提供支撑。

(二)明确工作内容。为确保环境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准确性,我局印发了《咸宁市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方案》,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同时进一步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抓好载体建设。一是合理运用新媒体。依托《2015年咸宁市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我局完成了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并于新浪和腾讯注册启用咸宁市环保局微信微博。此外,我局还在办公楼一楼电子屏幕定期公开环保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放置宣传单,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宣传等。二是规范门户网站布局。我局以环保服务和便民利民为设计主旨,采用模块化管理,在环保门户网站设置了在线办事、机构职能、环境质量、业务工作、公告公示等多个公式栏目,为个人、企业及有需求的群体提供环保信息服务,针对公众参与提供网上信访、投诉举报等。三是加强公众互动交流。12369”环保热线是我市环境保护部门提供便民服务的平台,自2008年12369环保热线开通以来,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2015年我局已接听和处置“12369”群众咨询投诉共计633个。四是及时公开政策解读。及时更新发布了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今年已更新公布了新环保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部省市级政策解读指导文件共计110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全面加强环保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环保重要职能整体向办事大厅前移,除环评审批、验收事项进驻窗口外,还增设了环保治理、验收监测、排污许可等办事窗口,实行 “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告知,健全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二是为缓解群众办事“两头跑”,2013年我局建设完成《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系统的投入运行增强了环保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推动了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的开展。通过优化审批项目、再造审批流程,网上审批相比传统审批在时间上缩减了50%。三是咸宁市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累计接办件720件,其中2015年办结环评审批128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45件,发放排污许可证11个。

(二)全面落实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在网站设立了“重点污染源信息”和“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栏目,公示了咸宁市国控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情况。

(三)全面规范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已公开上年度环境质量公告,同时公开12期环境质量月报和空气质量月报,将空气质量数据由以往的日均值上报改为目前的小时均值上报,每小时更新一次,于门户网站首页面进行公开。

(四)全面巩固污染防治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印发《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十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同时联合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等七部门开展全市“三禁三治”工作。通过“三禁三治”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我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自7月份以来,月PM10浓度均值较2014年同期连续5个月下降,平均降幅20.2%,最大降幅达39.0%,1—11月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实现231天,PM10浓度均值较同期下降4.4%。

(五)全面深化环保执法信息公开。2015年,全市环保系统实现工业企业和各类污染源100%全覆盖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2家(次),饮用水水源地10个,重点流域3个,自然保护区2个,查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8个,行政处罚立案93起,处罚58起。其中报送政府取缔、停产13起,按日计罚2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查封扣押5起,停止建设16起,限产、停产整治40起,受理环境信访投诉793件,办理回复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六)全面实施多渠道信息公开。2015年,市环保局通过环境保护网站以及报刊媒体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咸宁市环境保护的政府信息。一是坚持每月编报一期咸宁环保简报,及时提供全市重要环保动态图文信息在咸宁环保网站登陆。二是在市级新闻媒体“一网两台三报”(咸宁新闻网、广播电台、电视台、日报、周刊、都市报)开设环保专刊专栏专版,全年在咸宁日报刊登了纪念“6·5”世界环境日等6个专版,市长丁小强发表了《践行绿色生活,共筑生态文明》署名文章;首次在咸宁日报和咸宁电视台公布依法关闭企业及首批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47家单位名单,曝光“三禁三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制作了《创生态文明,推绿色崛起》等4个电视专题片;还在中国环境报刊登了“6·5”活动专版。三是全年有26篇咸宁环保新闻报道在《湖北日报》等省级报刊发表,党组书记、局长刘明灯撰写的《坚持绿色崛起,建设生态城市》在咸宁日报、湖北环保、中国环境报全文发表,我局全年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未出现负面报道,按时完成了党报党刊发行任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公布了《咸宁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咸宁市饮用水源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在今年马桥饮用水源地发现的刺激性气味问题,我局联合市公安局、水务局等单位通过环保微博、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示马桥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社会负面影响。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83条,其中包含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3件,制发规范性文件25件。公开环境质量信息12条,公开空气质量信息12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57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30条,利用新闻报刊媒体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10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要求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开展网上投诉回复是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2016年,我局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环保法》中对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有关规定,紧扣环保中心工作,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又好又快又稳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抓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二)抓宣传,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以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的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内容。切实抓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三)抓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局门户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规范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完善政务监督员工作机制,发挥政务监督员作用,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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